苏娟 知识产权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即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就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言,新的专利法有几点重要的变化,值得申请人关注。

一、局部外观设计成为可能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直以来,中国仅保护完整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对于不可分割的产品部分的设计不予保护。这对新的设计仅占产品一小部分的情况非常不利。新的专利法放开了对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就产品不可分割的局部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设计,将可以就此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虽然具体细则尚未出台,但可以预料,附图中的虚线将不被拒绝,申请人可以用虚线表示出完整产品,用实线表示出要求保护的局部设计。这无疑将大大增强工业品外观设计未来的保护力度,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尤其是利好消息。

二、国内优先权成立

现有的专利法仅允许外观设计享有国外优先权。国内外观设计一旦提交申请后,如果实际准备上市的产品稍有改动或者随后推出多款相似设计,只能重新提交全新的申请,撤回或放弃最早的申请;或者原申请不放弃就要冒着未来自己的专利因自己的在先申请而无效的风险。

新的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根据新的专利法,将承认外观设计的国内优先权,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在刚有初步设计构思的时候就可以提交中国外观设计申请,而后在六个月内有些微修改或更多相似设计时,能够利用国内优先权及时补充保护范围。

三、保护期限延长到15年

新的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变化,将适用于所有在2021年6月1日之后提交的中国申请。对于首次申请在国外的外观设计,只要首次申请优先权期限尚未届满,建议推迟到2021年6月1日之后再提交,而对首次申请在国内的情况,虽然过渡办法尚未出台,但理论上只要没有超过六个月,可以利用国内优先权的新规定,重新提交一个申请,这样就可以获得15年的保护了。毕竟15年和10年的保护期差别还是蛮大的。、

除上述之外,还有几点修改同时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会对申请人的外观设计申请策略产生影响。

四、不丧失新颖性的优惠期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增加了一种关于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的情形,即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申请人如果有这种情形,可以提交相关证据以避免自己的新设计因在申请提交之前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五、开放许可

为促进专利的转化运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转化效率,新的专利法增加了关于开放许可制度。

第五十条:“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开放许可制度是促进专利转化实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希望通过政府公共服务解决专利技术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核心在于鼓励专利权人向社会开放专利权,促进供需对接和专利实施,真正实现专利价值。

六、被控侵权人也可以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根据新的专利法第六十六条,不仅专利权人和利害关系人,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这一点对被控侵权人提供了一种主动性,尤其是在被控侵权人已经发现破坏专利稳定性的现有设计情况下特别有利。

七、侵权赔偿及举证责任

本次专利法修改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到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与此同时,提高了法定赔偿额,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下限提高至3万元。

在证据规则方面,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从而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八、侵权的诉讼时效改为三年

为适应民法典的实施,新的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专利法的修改,对申请人的申请策略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产品设计进程、上市计划、首次申请提交情况等提前布局,以便获得更有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