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国勇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前言:《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有权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权限的分工。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之间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划分。只有确定了地域管辖,明确认定某地区公安机关对某一具体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公安机关才能依法开展侦查工作。笔者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和特别规定进行汇总,以便在办案过程中查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