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逸瑞 冯宝宝 张一凡(知识产权部)
MCN,英文全称是“Multi-Channel Network”,本身指的是一种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通过将各种内容联合起来,在制作、交互推广、合作管理、规范运营和资本等方面的有力支持下,保障内容的持续输出,从而最终实现商业的稳定变现。在我国,MCN机构在直播营销、自媒体账号领域最为活跃,通常作为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日常业务范围涵盖了网红筛选和孵化、内容开发、自我内容平台技术性支持、用户管理、平台资源对接、活动运营、商业化变现和合作、IP的开发等各个方面。随着我国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MCN机构作为互联网播出平台和KOL之间的链接和桥梁,对于网络播出内容的影响力不容小觑。2021年8月30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最新颁布实施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并在后续的解读中指出,该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填补我国现阶段的管理体系下对于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监管空白。《管理办法》作为针对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明确并细化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