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矫鸿彬 刘宇欣

2018年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同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展目标设定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此,海南自贸港的顶层制度设计基本完成,各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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