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飞机融资业务团队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于2017年3月3日发布《关于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民航发[2017]27号)(以下称“通知”),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民航局现行的《引进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7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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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期,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荷兰商业银行(ING Bank)的法律顾问完成了其与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出租人之间的开创性交易。在该项目中金杜协助出租人就其出租给一家印度尼西亚航空公司的一架宽体飞机完成再融资。

此次跨境交易要求英国法、中国法和纽约州法的专业执业能力,金杜团队凭借“一站式”的服务赢得了荷兰商业银行的好评。

交易的牵头律师Tejaswi Nimmagadda表示:“金杜在中国飞机融资和租赁领域有着独特的优势。我们有能力跨多个司法辖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中国法、英格兰法和纽约州法。这项交易跨多个司法辖区,十分复杂,另外还涉及爱尔兰法、法国法和印尼法,能够为荷兰商业银行提供一体化的高效支持,我们深感荣幸。”

金杜团队由香港办公室的顾问Tejaswi Nimmagadda律师牵头,团队成员包括Andrew Rajanayagam和Helen Shum,交易还得到了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王宁和律师黄茜茜(中国法)与纽约顾问陈婷婷(纽约州法)的协助。

作者:陈胜(合伙人) 王飞鸿(合伙人) 金杜律师事务所

chen_armstrong近年来随着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相应增多,通过商业银行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成为了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面对日益频繁的协助工作,银行如稍有协助不当,就有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或是被诉的法律风险。因此,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权利,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是银行防范协助不当而产生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本文将结合一则案例,分析和探讨银行在协助法院扣划第三人存款时应注意的风险点和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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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刚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前言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成为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关注的热点已有段时间。各国各地区落实CRS的本地立法及实践现也已渐趋明朗。无论是想了解如何履行CRS下合规义务的机构,还是评估是否需根据CRS对资产持有架构进行调整的个人,现阶段的重点都应转移到对各司法管辖区CRS本地立法和实践的比较分析上。

各司法管辖区CRS本地立法所体现出的特点,总结来说是四个字:“大同小异”。在遵循CRS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CRS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各司法管辖区都会根据本地的市场特点做出相应调整。研究大同,你可以了解CRS这一整套游戏规则背后的逻辑;研究小异,你可以找到CRS运作规则下,优化资产持有架构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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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昕 李大诚 费思 金杜律师事务所

Zhou_Xinlee_rocky近年来,以人民币获准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等关键事件的发生为标志,人民币的国际化已经成为金融圈内外的热门话题。随着中国逐渐成为金融科技(fintech) 领域的全球引领者,人民币的数字化也提上了中国央行的日程表:这不仅是对国内和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的全面升级改进,同时也将大力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其已经成功完成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原型系统的测试,这意味着中国向成为首个由本国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更近了一步。与此同时,人民银行正式成立了数字货币的研究机构。结合上述最新的发展动态,我们将在本文中介绍人民币数字化的现状与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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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卫东 张涵钰 童安琪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nie_richard我的愿景对你并不重要,唯有你的愿景才能够激励自己。— William J. O’Brien

老套路,新问题

小金的人工智能公司成立快三年了,增长快速,赶上风口刚刚做了B轮融资,估值也过了10亿。小金和另外2位创始人共持股50%,投资人持股35%,员工持股15%,其中大部分还是期权,少部分是限制性股份。小金发现,医疗和教育两个方向潜力巨大,并且可以很好地应用公司的底层技术。但是,现有团队大多是IT专业出身,而这两个领域的牵头人必须对医疗或教育行业十分在行,并不好找。小金谈了几个候选人,对股权都有比较大的预期,而期权池只剩下2%,远远不够,投资人也不愿意再扩大期权池。小金还发现,先期拿到股份的员工,分布在3个部门里,各部门的期权数量基本一致,而甲部门对公司的总体贡献超过乙部门和丙部门的总和。在年终总结会上,甲部门满腹牢骚,认为其它部门拖了后腿,搭了便车。而乙部门和丙部门也有人在抱怨内部股权分配不公,拿到较多股权的人出工不出力。到底员工持股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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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昕 孙晚晴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Zhou_Xin2017年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通知》”),该《通知》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作为其中最为重大的亮点,《通知》明确放开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29号文”)中关于未经外管局批准,禁止将内保外贷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的限制(“资金回流限制”),允许内保外贷项下的债务人以发放外债、股权投资等方式将内保外贷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资金回流限制的放开,将更有利于便利跨境融资,便于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充分利用境内外市场资源,简化交易结构,降低交易成本,鼓励境外资金流入境内,缓解外汇储备下降和人民币贬值的压力。我们预计,在涉及资金回流的境外融资交易中,如境外投资和境外并购涉及的并购贷款、私有化融资和拆解红筹结构融资、Pre-IPO融资、带境外架构的跨境房地产融资中,内保外贷结构将复苏生机,成为交易结构设计中不可或缺的备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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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俊 骆江斌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wu_jun论起2016最红火的社会角色,那当然是网红。那么PE届的网红,经过马爸爸的大力宣传,谁不知道是“合伙人”咯。

市场上,以有限合伙形式组织起来的各类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成为各种私募、公募、基金、信托产品核心中的核心,这年头,没个合伙人的title,谁都不好意思往外面跑。

但是无论表面上的光彩如何,合伙人是要挣钱的。那么合伙人能多打几份工,多挣几份钱呢?也就是说,合伙人是否如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一样负有忠实义务,并同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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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宁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wang_ning央行于2017年1月11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文)(以下称“9号文”),与2016年4月29日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以下称“132号文”)相比,9号文并未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做出实质性的改变,而是从适用主体范围、纳入风险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企业跨境融资杠杆率、过渡期等方面对现行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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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rmstrong Chen and Shen Di King & Wood Mallesons’ Dispute Resolution group

chen_armstrong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effective as of July 1, 2015, states that “(the State shall) enhance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tection capabilities, strengthen innovative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chieve safe and controllable network and co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