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phen Johnson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过去,中国公司会避免参与国际仲裁,因为国际仲裁裁决难以在中国执行。然而,近年来国际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情况有了很大改善。这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报告制度,该制度规定除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否则不得拒绝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走向海外并与外国公司展开生意往来,当发生争议的时候,中国公司需要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有观念认为中国公司通常无法在国际仲裁中取得成功。虽然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但由于文化、商业和法律习惯的不同,中国公司在国际仲裁中的确会面临一些障碍。本文将对可能导致该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比如未在早期聘请法律顾问、未掌握适当证据、对国际仲裁程序不熟悉等等。同时,本文将提出若干解决方法,以便使中国公司在国际仲裁中占据更有利地位,从而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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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这一概念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对于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等业务往来的定价。由于转让定价常被企业用于避税,与日俱增的跨境商业往来使得转让定价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由此,香港方面已经提升了其对于转让定价问题的意识,着重通过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加其对跨国避税、逃税问题的打击力度。随着香港转让定价法律法规的发展,理解相关规定并采取适当行动便显得日益重要,因为相关法规的变化无疑会影响现企业的供应链安排以及其于集团内部进行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