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晓丹  齐一多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xu_xiaodan一个发生在广东省的案例中,2012年7月1日,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的工作地点在广东,合同首部写明“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2号B栋二层”。2013年5月13日,公司贴出通知,告知员工公司决定将公司地址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路2号三楼”,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到新地址上班。2013年9月25日,公司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正式对公司的注册地址进行了变更。由于公司新址距离员工的住处过远,给员工上班带来极大不便。员工认为,公司迁移地址属于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取得员工同意。如果未经员工一方同意,则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么,公司在本市内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导致员工的工作地址发生变更究竟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文尝试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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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燕玲 杨毅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liang_linda用APP网络平台运营的新型企业(“新型企业”)的飞速发展证明了其背后庞大的市场需求,2016年1月11日,滴滴出行公布其2015年全平台(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等)订单总量为14.3亿。我们不得不承认,像滴滴这类新型企业的创新理念改变了传统的市场格局,以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为核心、移动互联网为载体的时代已经来临。但与此同时,用工管理问题几乎成为了每个新型企业的软肋,由于新型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灵活度高,且多数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加班费等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平台中出现的劳资纠纷往往随着企业的扩大逐渐增多。对于新型企业与其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问题,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我们应按传统思路去进行劳动关系认定,还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此进行创新呢?本文结合新型企业的特点、国家政策以及中外案例等多个方面,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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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燕玲 朱钰婷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liang_linda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两孩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省市也加紧修订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截至2016年3月25日, 共有15个省市出台修订后的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各省市最新婚假、产假、陪产假有多少?且看我们为大家整理的一览图,便轻松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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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俊禄 罗凯天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jiang_junlu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一群名副其实的“老”外——他们虽然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中国法定退休年龄,但却不像普通中国人一样在55或60周岁就完全退休,而是仍然活跃在职场,许多还是企业的中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对于这些“老”外,在中国就业到底是劳务还是劳动呢?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规定年满18周岁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最低年龄,没有明确外国人是否适用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北京、上海等地规定了60周岁,或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年龄上限,但也没有明确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且允许对急需紧缺人才放宽前述限制。如此看来,“老”外就业在中国,真的是“老”而不老吗?

先别忙下结论,答案没那么简单。为了破解这个问题,我们通过公开渠道检索了若干案例,发现各地法院的回答并不是同一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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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俊禄 裴修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jiang_junlu2015年,中国整体经济反复经历高潮低谷,躁动不安。一方面,产能过剩像幽灵一般盘桓在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上空,许多行业都挣扎在亏损边缘,不少企业开始停工放假,总量相对富裕的劳动力因结构不合理和工资福利迅速上涨而逐渐转变为经济发展的负担。另一方面,早期的快速发展中隐藏的危机不断爆发,从环境、健康到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互联网+行业的欣欣向荣也引发了一系列对产业新模式合规性的热烈探讨。作为协调人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劳动法,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开始前所未有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那么,2015年的劳动法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大事件?本文选取七大关注点,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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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居全 潘发銮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yin_juquan015年12月公布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下称 《裁判指引》),主要针对2009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进行汇总修订,反映了深圳中院关于当前劳动争议审理的最新观点。准确理解并适用《裁判指引》,既能理顺裁判者关于劳动诉讼的审理思路,又有助于劳资双方对劳动争议结果的预判。

本文将摘取《裁判指引》中的部分修订内容进行分析解读,以供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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