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峰 赵冠男 范丹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将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提前做好准备。我们在2023年末将通过系列文章介绍《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协助企业应对变化。本系列已发布《民诉法修改解读(一):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民诉法修改解读(二):与中国无实际联系,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民诉法修改解读(三):涉外案件如何避免构成应诉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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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慧文 丁戊 罗杰韬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场所,有多个工作场所的,还包括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根据劳动者的职务、工作需要等情形,职工为完成工作职责而涉及相关场所及其自然延伸的区域可以认定为‘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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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永青 兰孟 白汝佳

说起合伙型基金的穿透征税,会有很多的理解,包括所得的性质穿透等等,毕竟穿透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词汇。而对穿透征税概念的理解之一就是合伙取得所得就等于合伙人取得所得,在历经教育之后很多人都已经把这个当成理所当然的规则了。甚至包括双重合伙架构下,下层基金取得所得,也被很多税务机关认为可以穿透到最上层合伙的合伙人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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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晓霞 黄文杰

2023年3月8日,中国驻荷兰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在海牙和平宫向《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z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保管机关荷兰外交部递交加入书,意味着中国正式加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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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宣凤 吴涵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对数据利用和国际合作的需求不断攀升,特别是涉及开展跨境业务的企业对数据高效和便捷的跨境传输安排始终抱有强烈的制度期盼。今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在前不久的12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香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发布公告,公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此,《备忘录》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的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制度安排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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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逸瑞 冯宝宝 张一凡 朱佳蔚

中国科学技术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技伦理审查办法》”)正式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确了我国的科技伦理审查体系,该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人工智能领域,阿里巴巴早在2022年9月就已设立科技伦理治理委员会,其核心成员分别来自阿里研究院、达摩院、法务合规、阿里人工智能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以及相关业务板块,同时,该委员会还引入了外部视角和监督,聘请七位来自科技、法律、公共管理、哲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独立的顾问委员会,为规则制定和伦理审查提供咨询建议;而百度则于2023年10月正式成立科技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汇集了各领域专家力量,同时引入权威外部视角和监督,通过专项研讨和评估等方式,确保AI技术和应用符合法律标准和伦理规范。算法模型的研发、应用企业均相继迈出了在实践层面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监管要求的脚步,从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入手,逐步完善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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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建贤 汪杜宇 姚诗奕

根据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6月1日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建立适应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逐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推动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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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宣凤 吴涵 姚敏侣 陈琳珺

2023年11月23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行政处罚裁量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裁量指引》”)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相关起草说明,《裁量指引》用于指导行业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裁量尺度,是工信部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推动工信领域数据安全行政处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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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新宇 罗艾 张波

近年来,基于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及“一本、三基、四梁、八柱”的发展理念,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从海关进出口监管的角度来看,对企业自用生产设备、原辅料、运营用交通工具、游艇等在自贸港的进口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激发了相关产业的落地热情。在离岛免税方面,每人每年的免税额度也提高至10万元,促进了离岛免税行业的蓬勃发展,便利了往来人员的消费。但需注意的是,适用相关优惠的前提是要对政策有一个清晰、正确的理解,并可遵循海关的整体监管逻辑予以准确适用。与此同时,还要注意优惠政策适用不当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相关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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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艾 许河斌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自此正式拉开序幕。《总体方案》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目标:一、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二、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三、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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