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俊豪 曹文静
自由实施(Freedom to Operate, FTO)分析指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进行调查分析和发表法律意见。一份全面的FTO报告可以帮助企业有效规避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FTO分析的关键之一是筛选出已经公开和当前有效的风险专利。
作者:马俊豪 曹文静
自由实施(Freedom to Operate, FTO)分析指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进行调查分析和发表法律意见。一份全面的FTO报告可以帮助企业有效规避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FTO分析的关键之一是筛选出已经公开和当前有效的风险专利。
作者:姚丽娟 冯彩红
在汽车行业进行“CASE革命”(即connectivity, autonomous, sharing and electric,互联、自动驾驶、共享和电动)的过程中,芯片和电池是决定汽车性能的关键核心部件。在弯道超车的战略下,中国占据全球电动车市场份额的近60%,一举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汽车市场实力的变化,连同能源体系变革、科技差距缩小以及疫情“缺芯”,使得中国电动车产业成为美国上述政策的众矢之的。
作者:秦玉公 段重合 刘宝荣
2022年9月13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信通院联合发布了《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包括定义、许可核心原则、合理许可费的计算原则及解释权与声明等部分。作为中国首个规范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活动的参考性文件,其将对该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践产生何种重要影响?本文将对指引中的要点内容进行解读,抛砖引玉,以期对相关实务有所裨益。
作者:刘婷 潘芳 王漩 谭梦妮
作为ESG(即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Governance治理)面面观系列的第五篇文章,继上篇对上市公司ESG报告中环境议题的选择进行分析后,本文将基于对中国现有ESG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实践的研究,GRI标准等ESG国际标准规定,以及UNPRI《中国的ESG数据披露——关键ESG指标建议》等文件,总结上市公司ESG报告中常见的社会议题和治理议题,供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参考。
作者:楼仙英 戴梦皓 姚爽 冉芙妍 郑子懿
继《芯片与科学法案案》通过后不久,2022年8月16日美国又通过了《通胀削减法案》(The Inflation Reduction Act,“IRA”)。与《芯片与科学法案》类似,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也包含了通过大规模投资的方式拉动美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制造业回流的相关条款和规定。《通胀消减法》总计投入资金高达4370亿美元,其中近3700亿美元涉及包括电动车、风能、光伏、氢能等与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主题相关的行业,相比《芯片与科学法案》2800亿美元的投入规模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新能源电池作为与半导体同在白宫去年发布的《供应链安全百日评估报告》中提示的关键行业,成为《通胀削减法案》的关注焦点。纵观从《芯片与科学法案》到《通胀削减法案》中的相关措施,不难发现美国对半导体、新能源等关键行业的监管理念和应对思路基本可谓一脉相承,而如何在美国竞争措施的“阳谋”中寻求突围之道,将是所有中国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在此,我们谨以新能源电池为例,和大家共同探讨中国企业可能的应对之道。
作者:David Lam
尽管过去两年多市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冲击,香港仍然是亚太区最活跃的贷款市场之一,且仍为境内企业境外借款的重要来源。
我们在本文将着重讨论在香港开展涉及境内公司或资产的跨境贷款交易中,几个值得境外贷款人关注的热点。
近日,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和澳大利亚中国工商业委员会(澳中商会)联合发布首份报告《应对气候挑战——把握中澳合作新机遇》(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探讨了中澳两国企业界和学术界为制定行之有效的减排方案开展的合作和潜在合作机遇。《报告》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能源、采矿、工业、地产、交通运输、金融和农业领域的具体实例和见解。
金杜合伙人Claire Rogers表示:
“全球经济体正在向净零排放转型,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商业的推动。我们希望大家能够了解为实现净零排放转型而付出的努力以及相关合作机遇,进而帮助推动和支持这一转型。
我们很高兴能与澳中商会联合发布《报告》,希望借此促进双方展开重要对话。
金杜中国合伙人樊荣表示:
“能源是变革的最关键领域之一。中国新能源市场的规模增长显著。截至2022年6月,中国新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7.19亿千瓦,居世界第一。”
作者:胡耀华 张越
近期,中国证监会启动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旨在兼顾投资者差异化需求,进一步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环境。
实际上,能否安全退出始终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们最为关注和忧虑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资金压力较大的环境下,市场上不难发现私募股权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在首关时无法出资或中途退出的情况。而这一情况的另一面,是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P”)囿于募资困难及担忧LP出资违约。
作者:苏萌 席索迪
2022年8月1日,《期货和衍生品法》(“FDL”)正式施行。FDL对于期货交易所在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监测和应对、各项制度安排和内控要求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FDL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进一步修订也箭在弦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从1999年首次制定以来,经历了四次修订(2002年、2007年、2017年、2021年)。2022年9月16日,证监会发布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拟修订内容,除了将各期货交易所已有制度安排规章化和表述调整外,也根据期货市场的发展和实际市场参与者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制定了一些重要的制度安排。
作者:江竞竞 石璧宁
在《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下引入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制度是香港资产和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该制度规定合资格人士和合资格雇员可就其为“经核证投资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而在2020年4月1日或之后收取、或累算的合资格附带权益享受利得税和薪俸税宽减。关于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制度的详情回顾,敬请参阅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香港零税收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税务宽减方案出炉》和《香港基金行业最新政策:附带权益税务宽减制度以及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房地产信托基金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