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静 杨婷 刘颖 陈奕辰
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标的公司资金需求与投资人退出期望之间的固有矛盾不断加剧,如何妥善解决投后退出纠纷,成为市场热议话题之一。
作者:陈天华 山﨑俊吾 徐康
日本成熟稳定的营商环境、健全的法律制度、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吸引着众多海外投资人来日投资和定居。目前,日本对购房人没有国籍、签证等方面的限制,也不存在限购政策,且所有权人可以拥有房产的永久性产权,加之日元持续贬值,日本房地产市场受到越来越多海外投资人的青睐。
作者:朱琪玮
股东知情权,虽基础,但重要。如果股东知情权落空,股东可能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事实上难以有效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或面临股权受损风险加大的局面。
之前的司法实践中,知情权纠纷虽比较常见,但不少争点缺乏明确规则。例如,知情权的行使范围是否包括会计凭证,能否对子公司行使知情权,等等。
作者:任战江 蔡海东 张丹 李丹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资本充实是确保公司基本运营的根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2013年和2018年《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作了两次修改。2023年新《公司法》亦以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作为第一个亮点,进一步强化了股东出资责任并配套设计了相关制度,特别是增加了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似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心存侥幸的瑕疵出资股东以及在其位未谋其政的董事会之上,寒光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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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国俊 孙兴 郑博文
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其中进口额增长3.9%,出口额增长19.6%。跨境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与一系列扶持政策密不可分,以出口领域为例,多地将跨境电商海外仓打造成国货出海的“新驿站”,以及构建涵盖不同区域甚至海外段的跨境物流快速通道等创新举措都给予极大助力。在电商出海的火热势头中,去年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内IPO市场动作频频,数家跨境卖家成功上市更是给相关业者的一剂强心针。
作者:史留芳
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仍处于未实缴状态的股权对外进行转让的情形比比皆是。股权转让人往往认为,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其丧失股东身份后,出资义务人已经变更为受让人,未来出资期限届满时转让人当然无需继续对出资负责,因为没有权利,何来义务呢?
作者:钟鑫 叶永青 孙昊天 杨晓荃 周杰
金杜研究院之前的一篇文章《柳暗又花明——投资机构另谋多元化退出路径之: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交易》里面列举了被上市公司并购的标的公司采取差异化定价方式的若干案例,也就是上市公司在收购标的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份时,按每股/每元实缴出资计算,各股东拿到的定价不同。
上市公司的披露报告中说,上市公司给被并购的标的公司股东一个打包价,由股东们通过自主博弈进行分配。
作者:周浩 鲁鸣 岳嵩 梁婉君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21年5月推出了为期三年的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Green and Sustainable Finance Grant Scheme,以下称“香港GSF资助计划”),为在香港发行的合资格绿色可持续债券和贷款提供补助,推进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在香港的发展。2024年5月3日,香港金管局宣布延长香港GSF资助计划三年至2027年的细节,并发布了在香港GSF资助计划延长当日(5月10日)开始实施的指引(以下称“2024年更新指引”)。
作者:王鹏 陈光为 张钰珩
《公司法(2023修订)》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股东权利、董事会及监事会设置,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均有所修订。
目前《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银行公司治理规定尚未根据新《公司法》规定予以修订,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如何衔接适用两者的相关规定,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并提出以下关注要点供读者参考。
作者:景云峰 蒋孟菲
近年来,我国正在全面加速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建设,继《反间谍法》及《保守国家秘密法》[2]修订实施后,2024年4月2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了《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程序》”)及《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及刑事执法程序作出全面规范。与此同时,因为受到当前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影响,外资企业及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中国企业对首次公布的2个部门规章给予了高度关注。本文作为“国家安全法律专题系列文章”的第十八篇,以期通过对《行政执法程序》重要条款的解读,帮助中外企业及其员工正确理解与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并从程序细节入手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建立与完善国家安全合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