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in Lo Alan Zhang Alice Leung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跨境投资的增长使商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特别是在涉及涉外因素时。越来越多的商事主体选择将国际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法。
对于考虑在亚太地区进行仲裁的当事方,香港以诸多原因成为极具吸引力的仲裁地。
独立稳健的法律体系
香港的法律体系以法治和司法独立为根基,并且保留了普通法。2013年和2014年的《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在司法独立性方面,将香港列为148个司法辖区中的第四名,领先于英国、美国、新加坡及众多欧盟成员国。
香港的法律专业人员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专业法律意见及相关服务。香港的仲裁员被认为具有独立性,并对处理跨境商事争议具有丰富经验。由此,香港被国内外当事方视为更具吸引力的争议解决仲裁地。
Continue Reading 当事方为何应考虑将香港作为仲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