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进 罗海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在对美国资产的收购中,中国投资者愿意就不能获得CFIUS的批准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而向卖方支付赔偿,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交易趋势,而且会对其他市场上的类似交易产生影响,值得中国企业充分关注。
2015年,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达到了创纪录的1180亿美元(商务部数据),同比增长14.7%。进入2016年,中国境外投资不断持续升温,若干引起全球并购市场广泛关注的大型交易被公布。这些大型跨境交易中包含了许多纷繁复杂的商业安排以及保护或平衡买卖双方利益的法律机制。跨境交易活跃度的提升也引发了新的交易机制安排,“反向分手费”即是其一。
反向分手费是指,如果拟议交易因为特定原因无法完成时,买方向目标公司所支付的约定金额,它向目标公司提供了额外的交易确定性保证。跨境并购交易非常复杂,设置反向分手费是一种有利于应对不可预知结果的机制。目前,中国企业参与的跨境并购交易谈判中,引入反向分手费的情况不断增加。对此,“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要未雨绸缪,提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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