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实践中仍然普遍存在的由买方承担全部税负的规定,虽然是合法有效的,但实际上并不合理。在考虑实践中拍卖方实际上的经济负担能力恶化或下落不明的可能性,法拍公告中规定税费各自承担,但由买方垫付后从拍卖款中扣除可能是更优的兼顾各方利益的选择。
Continue Reading 法拍公告能否要求买方承担一切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