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规草案”)。这是继《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机构管理办法》颁布生效后,征信行业在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即将迎来的一项重要新规,有望对不断涌现的征信新业态在规范层面做出澄清和回应。纵观规则全文,本次新规草案凸显了征信业务监管思路的重要变化,一方面从适用和管辖角度有意扩宽征信行业的规制范围,另一方面着重强调信用信息收集与应用、流转方面的合规要求,从而促进征信行业发展和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层面实现平衡。此外,随着数字征信行业时代的到来,不断有新的业态参与到整体的征信业务生态,新规草案也对征信行业的新技术应用、征信业务相关参与主体提出原则性要求。
Continue Reading 数字征信时代的重要信号——征信业务新规草案解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大融合,新型业态日新月异,国内外税收法律及征管手段与时俱进,同时社会法治理念和纳税人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税企间存在不同理解或争议屡见不鲜,处理不当可能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税务争议越发复杂而多元化,能否成功处理税务争议对于企业的正常经营及发展壮大至关重要。
Continue Reading 税务争议解决之(一) | 税务争议解决漫谈

在2021年新年伊始,继去年下半年《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出口管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发布施行后,中国在贸易合规领域又抛出了一部重磅规章——《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下称“阻断办法”),其一经发布便已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目前中国尚未依据《阻断办法》对具体域外法律发布禁令,《阻断办法》相关规定的执行要求也尚需等待。但是,许多企业的实际问题已经接踵而来。在此,在第一篇文章之后,我们结合目前境外的类似法规和相关案例,与大家再次探讨《阻断办法》施行后大家所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Continue Reading 《阻断办法》若干问题跨境比较研究

中欧领导人于2020年12月30日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以下简称”中欧协定”)谈判。我们于2020年12月31日推出了中欧投资协定全面解读(一)——市场准入承诺,结合欧盟披露的协定摘要,梳理了中欧协定关于市场准入的有关事项。
Continue Reading 中欧投资协定全面解读(二)——国有企业

李晓、杨思源、胡长顺、吴邦驭 争议解决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引言

“企业合规”的概念因某些知名企业的事件而进入公众视野,并由此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被广泛讨论。广义而言,“企业合规”的内涵包括公司治理方式、行政监督激励机制、国际组织制裁激励以及刑法激励机制等方面。刑法激励机制亦即时下热议的“刑事合规”。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企业通过制定合规计划,换取在涉刑案件中暂缓起诉或不起诉的结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Continue Reading 企业合规不起诉的中国实践

前言

一则小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凑巧:

从前有座山,前后山分别有两座香火鼎盛的寺院,两个小沙弥坐而论道。

前山沙弥:听师傅说,今后前山出入香客当自由选择是否购买香烛供奉。

后山沙弥:使不得,前山入寺有门票收入,后山开支还得依赖进山香客的香烛供奉。不收门票,香客买香烛拜佛乃是正理。要让香客养成了不烧香也拜佛的习惯,那可如何是好?

前山沙弥: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买香烛靠的是你情我愿,强买强卖有违宗教本义,以后怎能服众?

后山沙弥:前山收费后山再收费, 谁还来后山?再说进寺就要收费,门槛太高,长此以往香客还会来吗?

前山沙弥: 心诚则灵
Continue Reading 成年人要看的利弊——互联网数据商业化的模式变局

2002年某中国乳业公司与某美国投行的投资安排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例成功的对赌交易,通过精心的投资协议设计,该中国乳业公司拿到了巨额的投资,得以有效抢占市场,投资者通过对赌协议控制投资风险,并激励了管理层的业绩,达到了双赢的局面。此后对赌安排在中国资本市场投资和并购交易中逐渐被广泛采用,上市公司公告、商事案件甚至影视娱乐头条新闻中屡屡出现对赌协议及伴随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安排。
Continue Reading 失落的税收:对赌协议的税务困境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叠加国内医疗体制改革、人口老龄化现象逐步明显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医药行业蓬勃发展。自2017年中国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中国医药行业国际化的趋势明显,而2021年或将成为中国医药企业从本土加速走向国际的一年。跨境交易是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其中的税务问题和风险不可小觑。下文就医药企业跨境交易所涉及的典型税务问题进行简要梳理。
Continue Reading 轻舟已过万重山——医药企业跨境交易涉税问题浅析

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9胡润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大中华区拥有600万资产的“富裕家庭”(“家庭”户平均规模为三人)数量已经达到494万户,其中拥有600万可投资资产的“富裕家庭”数量达到178万户;这些“富裕家庭”所拥有的总财富已经达到128万亿,是大中华区全年GDP的1.3倍,其中,中国内地占八成。这128万亿中,拥有亿元人民币资产的“超高净值家庭”总财富为77万亿,占比60%;拥有3000万美金资产的“国际超高净值家庭”总财富为72万亿,占比56%。在128万亿的总财富中,预计有17万亿将在1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39万亿将在2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60万亿将在3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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