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医疗事务

广东加多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起诉大健康公司,诉称大健康公司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就喝王老吉”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类型新颖,虽涉及广告语,却不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而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审理。

金杜律师团队代理大健康公司参加了开庭审理,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本意论证了大健康公司使用该广告语的正当性,一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加多宝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广告语不正当竞争案的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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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医疗事务

自2013年3月,在济南、沈阳、重庆、三亚等多地出现“消费者”因“王老吉凉茶口味改变”而起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大健康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金杜律师团队代理大健康公司,胜诉“中国首例消费者口味维权案”和后续全部相关案件,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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