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吴涵 赵泱地 陈林林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ning_susan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发布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审查办法》”),《审查办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尽管《审查办法》仅有十六条规定,但其构建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的基本制度框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安法》”)确立的网络安全整体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正式发布的《审查办法》较网信办于2017年2月4日发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做出了改进,但仍有一些内容有待进一步澄清或完善。本文拟对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审查办法》的修改亮点及遗留问题进行简要梳理,为企业合规提供有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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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蕊 肖宇 Andrew Fuller 金杜律师事务所并购

汪律师早在201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即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1] 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安法》”)生效。[2] 《国安法》首次明确提出,中国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3]

网络安全在近年来所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特别是以下几个领域出现的问题,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关注:第一,网络空间的非法入侵及攻击,严重威胁中国所有重要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第二,非法网上活动的增加,损害中国的社会利益,这一问题在个人信息窃取和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尤甚;第三,利用中国的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煽动或颠覆国家制度的情况正在增加,威胁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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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曰耀 戴牧 金杜律师事务所并购

新能源汽车在中国现行的准入政策中被定义为“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例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产品”[1]

新能源汽车对于整个中国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减轻环境和能源压力、加强国际竞争优势[2]等有着重要意义[3]。就中国现行的产业政策以及发展规划来看,新能源汽车领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其本身属于中国工业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汽车工业,中国法律对于外资参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有着严格的要求[4]和限制[5];二、新能源汽车属于中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企业享受一系列的财税金融[6]政策扶持[7],也被视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8]的关键路径[9];最后,新能源汽车产业涉及技术研发[10]、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动力电池回收等多个环节,投资者需要深入了解各个环节适用的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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