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嘉 王涛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untitled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有时会选择与发包人就工程利润进行约定,由发包人对工程利润达到某一固定金额进行保证,若工程利润未达到该金额,则由发包人进行补偿。在实践中,工程实际利润测算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来自承包人,但由于承包人的相关资料可能保管不善,并且仅以承包人单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测算可能有失偏颇,本案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在对工程利润进行测算时,选择将当地主管部门公布的参考利润推定为涉案工程的实际利润。然而,这种推定做法是否符合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是否符合一般的事理逻辑,是否对当事人而言具有公平性,仍然不无疑问。
Continue Reading 建设工程中的利润保证问题

作者:林嘉 王涛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Justin Lin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有时会选择与发包人就工程利润进行约定,由发包人对工程利润达到某一固定金额进行保证,若工程利润未达到该金额,则由发包人进行补偿。在实践中,工程实际利润测算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来自承包人,但由于承包人的相关资料可能保管不善,并且仅以承包人单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测算可能有失偏颇,本案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在对工程利润进行测算时,选择将当地主管部门公布的参考利润推定为涉案工程的实际利润。然而,这种推定做法是否符合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是否符合一般的事理逻辑,是否对当事人而言具有公平性,仍然不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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