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 Baykitch AMRobert Edel and Edwina Kwan 金杜律师事务所澳洲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刚果(金)政府参议院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该法案一旦颁布,将提高刚果(金)自然资源税率,并在全国范围内撤回对现有采矿项目的合同担保。

该法案很有可能对全球矿业投资者造成重大影响——投资者不但将面临更高的特许权使用费,还需要缴纳“超额利润税”。该法案在总统约瑟夫·卡比拉(Joseph Kabila)签署后方会生效,但预计除非矿企和说客成功说服总统暂不采纳该法案,该法案将在不久的将来 成为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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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争议解决组矿产资源诉讼仲裁团队

伴随着近年来我国矿业权利润突显,逐步成为社会主要投资热点。在矿产资源领域,投资人呈现多元化、无序化趋势。现实中,既有国有地勘单位、矿山企业,也有矿业投资公司和其他投资公司,甚至贸易、房地产、机械设备制造、信息技术等行业的企业也开始不断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领域,其中还包括大量个人或社团组织。那么,什么样的主体才可以取得矿业权?对此,国家法律设定了相应的门槛。
Continue Reading 什么样的主体可以取得矿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