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经进入了企业管治的新时代,相信企业在短期业绩与可持续发展、透明度和良好管治之间取得平衡,可以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带来长远利益。上市发行人应当坚持良好的企业管治文化,同时创造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并履行其义务。

在过去几年间,加强企业管治和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标准一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重点范畴。联交所旨在推进上市发行人企业管治标准的实施,并提高其董事会的水平。联交所做出了各项修订,使ESG报告框架符合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的建议(包括与气候相关的披露方面),从而不迟于2025年在相关行业强制执行。

联交所最近发布了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总结(“企业管治咨询总结”)[1]。新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香港上市发行人的企业管治水平,特别是在企业文化、董事会独立性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以及ESG披露和标准的方面。
Continue Reading 香港企业管治规定最新修订

经多年酝酿、论证后,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这是对2003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下称“03年司法解释”)的一轮大修。我们一直密切关注该司法解释的修订动态,并已推出了5篇系列文章进行解读、评析。本篇文章中,我们将对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修订精神以及此次修订的未尽事宜进行总结,以供参考、讨论。
Continue Reading 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解读之六:总结及未尽事宜探讨

经多年酝酿、论证后,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这是对2003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下称“03年司法解释”)的一轮大修。我们一直密切关注该司法解释的修订动态,并推出系列文章进行解读、评析。本篇文章中,我们将就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及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作出解读,以供参考、讨论。
Continue Reading 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解读之五:关于程序及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

导言

科创板作为我国境内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生物医药行业被誉为“永远的朝阳行业”,在科创板中亦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截至2021年11月1日,科创板已受理申请的652家公司(其中12家终止后二次申报的公司不重复计算)中,生物医药企业就占据了其中的132席,占比20.25%。
Continue Reading 科创板生物医药企业上市案例的实证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