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曰耀 尚建国 古昕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赵曰耀2016年1月16日,随着“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朗核协议)的执行,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所有国际和单边制裁基本解除。在被解除制裁的行业中,石油化工领域无疑受到了极大的关注,这也意味着蕴含着巨大商机的伊朗石油化工领域将重新成为外国投资者的热门选择。2016年6月13日,伊朗与某瑞士公司签署石化产品ESBR工厂的建设合同,成为解禁后伊朗石化领域的第一单交易[1]

伊朗的石油化工产业有哪些外商投资机遇?中国企业可能面对哪些投资风险,以及如何应对风险?中国企业如何更好地运用金融支持助力其在伊投资?这些问题都将是中国的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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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Malcolm Brennan  Paul Schroder  熊进  Michael Ting 金杜律师事务所

brennan_mxiong_jinschroder_p2015年外国收购和接管法修订案》(收购法修订案)是澳大利亚将于201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外国投资框架改革一揽子方案的一部分,目前正在澳大利亚参议院接受审议。此套改革方案的总体目的是对《1975年外国收购和接管法》(收购法)进行现代化修订,加强外国投资体系,同时与政府对外国投资的欢迎态度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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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stin Lo  Alan Zhang  Alice Leung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跨境投资的增长使商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特别是在涉及涉外因素时。越来越多的商事主体选择将国际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法。

对于考虑在亚太地区进行仲裁的当事方,香港以诸多原因成为极具吸引力的仲裁地。

独立稳健的法律体系

香港的法律体系以法治和司法独立为根基,并且保留了普通法。2013年和2014年的《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在司法独立性方面,将香港列为148个司法辖区中的第四名,领先于英国、美国、新加坡及众多欧盟成员国。

香港的法律专业人员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专业法律意见及相关服务。香港的仲裁员被认为具有独立性,并对处理跨境商事争议具有丰富经验。由此,香港被国内外当事方视为更具吸引力的争议解决仲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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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ul Schroder 金杜律师事务所悉尼办公室

schroder_p备受期待的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澳自贸协定”)于2014年11月17日宣布签署。中澳自贸协定将确保澳大利亚在其最大贸易合作伙伴市场上的具有竞争力的地位,并奠定了两国间更深入有力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

中澳自贸协定传递了一个明确而有力的信息,即中澳就其相互间承诺发展经济性、政治性和社会方面的更深入关系,已向前迈出重大一步。

这是中国与发达经济体达成的首个全面自由贸易协定。

中澳自贸协定的达成,前所未有地为澳大利亚企业开放了世界增长最快的市场,开启了数十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机会。同样地,中国企业也将因中澳自贸协定获益良多。

虽然中澳自贸协定可能未覆盖部分行业和产品,但重要的是着眼于大局,并牢记中澳自贸协定并非终点,而是为构筑后续关系而搭建的一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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