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看待欧洲对外商直接投资的限制,本系列最后一部分专门分析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情况。阿联酋的情况显示,尽管欧盟近期监管收紧,但与其他同样受益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司法管辖区相比,欧盟仍然保持着相对开放的投资环境。
Continue Reading 欧洲及中东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监管新动向(九)——阿联酋

作者:Shawn Davis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4月,阿联酋经济部长H.E. Sultan bin Saeed Al Mansoori表示,将于2018年通过新的立法,放宽对阿联酋境内企业的外资所有权限制,新的所有权法预计将推动外商投资增长15%。

2018年5月20日,阿联酋内阁做出改变游戏规则的大动作,宣布将放宽在岸企业的外资所有权限制,允许外商100%的公司所有权。Continue Reading 游戏规则改变:阿联酋将允许外商全资持有在岸注册的企业股权

作者:Joanne Strain、Parnika Chaturvedi King & Wood Mallesons’ Dubai office

仲裁协议经常会设定仲裁前置条件,要求双方依次进行调解、诚意谈判和/或其他类似机制后方可提起仲裁。

尽管这些条件的初衷很好,即促使双方在启动正式的争议解决程序前冷静下来,以避免在仲裁程序上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但是往往争议已经产生时,正式的争议解决程序常常是唯一的解决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仲裁的前置条件可能会成为令人头疼的事情:合规至关重要(因为违规对于任何法律程序均后果严重),但是关于前置条件的条款可能模糊不清。

由于阿联酋既是“一带一路”的商业口岸又是其投资来源,投资者应谨慎起草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以免受到繁重的仲裁前置条件的约束。
Continue Reading 海湾国家的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仲裁前置条件

作者:Tim Taylor QC 金杜律师事务所迪拜办公室

taylor_t作为本地区国际商业的领头羊,阿 联酋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不同文化 的投资。整个阿联酋社会融合了多 元文化,传统上将在商贸活动中的 赠礼与款待视为礼节。二十世纪八 十年代后期以来,阿联酋制定了反 贿赂法规来应对这些挑战。当前, 阿联酋正致力于提高商业透明度, 以保持其具有吸引力的国际商业枢 纽的地位,因而目前的形势有利于 贯彻反贿赂法规。在阿联酋开展业 务的跨国公司不再只是主要考虑具 有域外效力的外国法规,而是必须 同样考虑国内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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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m Taylor QC 金杜律师事务所迪拜办公室

taylor_t布扎比建立了新的普通法自由区——ADGM,制定了新的仲裁法规。本文将对ADGM法规与迪拜已经成熟的自由区DIFC和DIFC-LCIA规则作对比。

ADGM是一个金融自由区,根据2004年联邦法律第8号、2013年联邦法令第15号、2013年内阁决议第4号和2013年阿布扎比法第4号建立。ADGM位于阿布扎比酋长国Al Maryah岛,占地1,680,323平方米,是一个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阿联酋)独立出的单独管辖区域。ADGM不受阿联酋的民商法管辖,而是以普通法原则为原型,为满足该地区具体需求而量身定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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