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胜  石赫 张萧萧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chen_armstrong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该司法解释对独立保函内涵和外延做了相应规定。近年来关于保证保险合同的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然而法院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却存在较大的争议。有些法院将保证保险合同定性为保证合同,从而适用担保法来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法院将保证保险合同定性为财产保险合同,从而适用保险法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在此方面的分歧较大,以至于在最高院公布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之中对这一问题并未明确予以定性。《规定》的出台为这一领域的纷争又增添了变数,独立保函与保证保险合同是否具有相似性?是否可以参考独立保函的相关规定来认定保证保险合同项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值得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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