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晓丹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xu_xiaodan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16年12月30日下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针对劳动争议审判实践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以统一案件裁审尺度。解答(四)中特别值得关注的内容如下:

劳动者是否有权以劳动合同缺乏必备条款为由主张二倍工资

解答(四)认为,对于缺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部分内容的劳动合同,如果能够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身份且能够认定该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可认定合同成立,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对合同欠缺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适用集体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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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燕玲 朱钰婷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梁燕玲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在北京市,鉴于户口名额的稀缺性,企业往往会以承诺办理户口的方式来留住人才,使他们能安心工作。但是,有的员工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在企业协助他们取得户口后就想离职。面对这种情形,企业能够采取何种有效措施,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我们将结合一起发生在北京的案件,就此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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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晓丹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xu_xiaodan两员工打架,公司一个也没开掉

下午3点半,Emily拿着两个二审判决从三中院出来。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折腾了一年多,从仲裁一路输过来,这早已是预料到的结果。今天拿到终审判决,Emily反倒是松了一口气。在回顺义的路上,她在想怎么跟法律部领导汇报——“为什么打架员工都开不掉?”

去年3月,车间的宋师傅和王师傅在走廊吵了起来。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到,两个人发生争执后,越靠越近,互相用肚子顶对方,然后王师傅就倒在地上了。录像没声音,公司调查的时候,两个人互相指责,都说是对方先挑衅的。边上的吃瓜群众,也说不出来原委。总经理听完汇报,大发雷霆,让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公司《员工手册》有规定:“工作场所谩骂、斗殴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就同时解除了两个人的劳动合同。两个人收到解除通知后都表示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

到仲裁庭审时,宋师傅和王师傅全都改口,不承认打架。仲裁员最后裁决——解除违法。裁决书上写着:“用肚子顶对方没有上升到斗殴的程度,且王师傅倒地,不能排除地面湿滑的因素”。这个逻辑,公司太不满意了,但无奈还是一路输了一裁两审,两个员工都得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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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俊禄 王召刚 金杜律师事务所劳动

jiang_junlu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合同义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除支付工资之外,有些用人单位会向核心、关键员工提供住房、住房补贴、车辆等特殊待遇,以便留住人才。而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签署协议与员工约定:提供此类福利待遇的条件是员工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如果员工提前离职的,须全额返还。由此在实践中引发的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值得我们关注。以下为我们对发生在北京的一个此类案件的分析。

案件基本事实

徐某于2002年9月加入公司,与公司先后签订了四份劳动合同,第四份合同期限至2011年7月31日。2007年7月,A公司与徐某签订《住房补贴协议》,作为第三份劳动合同的附件,并约定:徐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享受公司提供的住房补贴80万元,执行期为5年,劳动合同期限自然延长至2012年6月30日;如徐某在2012年6月30日前主动提出离职的,协议即行终止,徐某在离职日前应全额返还从公司获得的住房补贴。后徐某在2010年10月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于2010年11月离职。从公司离职后,徐某于2011年1月20日向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书面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向公司偿还80万元。后公司经多次催款未果,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徐某返还80万元住房补贴。本案历经仲裁、一审、二审,仲裁委与法院均支持公司,判令徐某全额返还80万元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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