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yn Huckerby  陈兵 肖马克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产业持续蓬勃发展,中国政府对互联网广告和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立场愈加明确。继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跨境电商税改政策及随后颁布的将于2017年5月11日起实施的“正面清单”机制,中国政府继续趋向于对中国电商更加严格的监管。

对于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的企业而言,营销资料和产品功效的声称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为免受处罚,电商企业应尽快采取行动,对微信发布、网站内容和线上店铺的产品功能声称展开严格的自查自审。

两部新规明确了《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的适用问题,并将分别于2016年9月1日和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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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建雯 金杜律师事务所投资

huang_jianwen2015年4月24日,《广告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首次被修订,修订后的《广告法》(“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涉及面广,修改幅度大:其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定义,对互联网广告、未成年人广告、广告代言人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调整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

新《广告法》加强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医药健康类广告(“医药健康类广告”)的监管,明确工商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职能,加大了处罚力度,促进公众的参与监督意识。主要亮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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