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宁宣凤、吴涵、赵泱地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ning_susan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该总则为计划于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的首章。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出席代表2838人,以2782票赞成的高票通过《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总则》第111条[1]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规定,是《民法总则》的亮点之一。个人信息保护于2016年10月3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2]中首次提出,意在遏制互联网时代猖獗的个人信息非法收集、加工和交易。《二次审议稿》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
Continue Reading 中国推进个人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