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杰 盛况 金晶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zhou_jie资产支持票据及相关规定

资产支持票据,又称ABN,是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2014]14号)(以下简称“原ABN规定”),由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16年12月1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以下简称“ABN新规”)。ABN新规通过允许特定目的载体、进一步明确基础资产的性质、确认各方职责等方式,对于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模式以及交易结构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变更。如下我们将通过ABN新规中规范的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要素与现行已有的较为类似的由央行、银监会体系下监管的信贷类资产证券化以及由证监会、交易所监管的企业类资产证券化的要素进行比较,就ABN新规以及ABN新规中规范的资产支持票据拟实现的交易模式及产品性质进行相应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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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鑫 胡喆  陈府申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胡喆钟鑫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 因其包括设权性、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流通性等在内的特殊法律属性, 使其得以作为一种特别的通道性工具, 在结构化融资和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挥独特的功用。但与此相对应地, 在票据类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构建中, 也会因其特殊的法律属性, 而衍生出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为此, 我们整理总结了关于票据资产证券化实务操作中如下的法律问题, 供各位读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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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鑫 陈府申 金杜律师事务所银行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中国的蓬勃发展, 互联网金融产品所对接的基础资产的外延也在不断扩大。在众多类型的基础资产中, 票据作为一种具备包括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等特殊性质的有价证券, 以其诸多适合于进行结构化的特点, 成为了广受追捧的热点资产。由此, 各类以票据作为基础资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亦层出不穷。结合我们近期进行的诸多票据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操作实践, 我们总结了部分票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热点法律问题, 供各位读者批评。

一、两种业务模式

从业务模式来看, 目前票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主要业务模式包括如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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