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委托代建是指项目业主自身不组织实施建设工作,而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对项目进行相应管理,并组织实施建设的行为。工程代建制度在实务中广泛存在,尤其在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较为常见。在我国,关于工程代建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实践中对于工程委托代建合同的法律性质,特别是与一般委托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区分,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由此也导致委托代建合同中委托人、代建单位需对施工主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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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帆 李文杰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经过历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目前,我国案外第三人权益保护的救济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案外人申请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上述三项制度的并存曾经形成了法律适用上的紧张格局,在适用对象和程序救济功能方面存在很大程度的重合,同时又缺乏必要的冲突规则,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问题,甚至有学者建议,废止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进一步对案外人权益保护的三项制度作出规定,厘清了不同程序之间的梯次。本文将对案外人合法权利受损时如何实现其权利救济,以及民事诉讼中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的界限和分工作进一步的阐述。 
Continue Reading 案外第三人权利救济程序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