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投资仲裁团队

2014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6128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中国投资者难免面临东道国政策变动导致投资利益受损,这时,中国投资者可以选择把东道国政府告上国际仲裁庭,充分利用中国和东道国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 简称“BIT”)提供的投资保护,以求在相对平等的环境下获得相对中立的裁判结果。

平安集团面对经济危机期间由比利时政府市场干预政策导致的巨额亏损,选择了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简称“ICSID”)状告比利时政府,要求赔偿平安集团投资损失。虽然平安集团目前尚未获得理想结果,但是作为中国大陆第一个状告东道国政府的投资者,其经验和维权意识都值得我国“走出去”的投资者借鉴学习。
Continue Reading 中国投资者状告东道国政府 —— 平安集团诉比利时政府投资仲裁案之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