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守志 顾嘉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一、CDM项目法律服务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或“CDM”)作为全球减少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主要跨境交易机制之一,在欧洲债务危机之前,已形成可观的碳交易市场规模。

在全球CDM项目中,有将近一半以上的核证碳减排量(“CERs”)由在中国境内的中资企业生产和提供。而CERs的买家主要来自丹麦、荷兰、比利时、英国等欧洲国家,以及日本和韩国等少数亚洲国家。Continue Reading CDM项目法律服务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