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一个由IFC担任顾问的Navoi项目的中标电价看,中标人Masdar的价格2.679美分/kWh,以0.3美分的优势力压第二名Acwa。毫无疑问,这个电价水平在国际市场上无疑是处于低位区间的,那么到底乌兹别克斯坦对投资人有什么独到的吸引力,对于已经启动的后续项目又有哪些参考价值呢?
Continue Reading 世行亚行频助力的乌兹别克斯坦光伏PPP项目招标:电价之外的吸引力是什么?

作者:田文静 Meg Utterback, Paul Starr, James Forrest 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30年来,公共私营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下称“PPP项目模式“)在世界各地,尤其是基础设施需求巨大的发展中国家蓬勃发展,广泛应用于电站、机场、港口、收费公路、隧道、地铁、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公益型和运营型基础设施项目。通过PPP项目模式,私营组织为公共部门的设施和服务提供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因此获得合理回报,公共部门则缓解了资金压力并将项目风险转移给私营组织。根据公共部门和私营组织的投入及合作程度,以及双方之间不同的风险分担机制,PPP项目模式可进一步分为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即“B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即“BOO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BOT模式”)等多种类型。

PPP项目模式的参与方众多,主要包括东道国政府、产品/服务的购买人、投资者、项目公司、贷款人、EPC承包商、运营维护商、原材料供应商等,相互权利义务及合作关系复杂。投资者在PPP项目模式下几乎承担了从提出项目建议、进行特许权协议谈判、项目融资、与EPC承包商进行设计施工合同招标和谈判、竣工验收、项目投入商业运营、运营维护并最后移交给东道国政府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所有工作。这些特点决定了投资者采用PPP项目模式“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比传统工程承包模式(例如EPC模式)更多的风险。
Continue Reading 境外PPP项目模式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