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1999年)第52条,如果合同存在如下五种情形之一,将被认定为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上述规定需要注意: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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