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wu_qing《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既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改革任务的立法,同时也是《立法法》修订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的第一部税收法律,意义重大。

草案二次审议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已将第一次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如危险废物是否应纳入环保税的征税范围问题、税率上浮仅需向国务院备案是否违反了税收法定原则问题、对地方政府的授权是否具有法律依据问题等均予以了充分的采纳和吸收。

此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条文内容已基本完善,各项制度已基本可行,已具备出台条件。

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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