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 Maschmedt、Rebecca Searle 金杜律师事务所墨尔本办公室

随着无人驾驶技术日趋成熟,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越来越被广为接受。澳大利亚各州政府(负责制定道路法规与管理道路基础设施)正在竞相吸引无人驾驶汽车在自家公路进行路测。

如果您正在开发自动驾驶技术或基础设施,或想要将此技术应用在实际业务中,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和您的供应商)对这项创新技术的测试能力。在澳大利亚进行测试,了解相关立法机制可以确保测试符合规定,并将测试带来的效益最大化。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在2月20日通过法规,允许无人驾驶汽车进行路测。本文主要讨论澳大利亚目前通过的允许无人驾驶汽车进行路测的法规。 

概要

澳大利亚已经开展无人驾驶汽车路测。2015年,高度自动化无人驾驶汽车的首次上路测试即在南澳大利亚州进行。2016年,南澳大利亚州再次成为全国第一个立法批准高度自动化汽车在该州道路上进行测试的地区。[1]

尽管如此,无人驾驶路测在澳大利亚很多州仍为临时性的,直至2017年5月澳大利亚国家交通委员会发布《澳大利亚自动驾驶汽车路测指南》(“《指南》”)[2] (见金杜《指南》更新),无人驾驶汽车路测才有了国家最佳实践方法。

《指南》发布后,新南威尔士州[3]和维多利亚州[4]也先后通过立法,允许公路部门为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测试颁发许可。

目前各州通过的无人驾驶汽车路测法规均采用类似的一般原则,即允许相关部长或法定机构颁发单独的路测许可,豁免测试单位遵守道路规定及可能阻止高度自动化汽车运行的其他法律,但仍需遵守一定的条件。

各州路测法规均涉及《指南》的关键要求,即:

  • 路测管理
  • 保险范围
  • 安全管理计划
  • 采集路测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只有维多利亚州规定路测许可申请须提交安全管理计划。

各州路测法规还授予部长和相关机构权力,制定更详细路测要求的指引、法定条例或规定,但到目前为止还未出台相关规定。

各州在其他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

南澳大利亚州侧重新法与现行道路规定的衔接,并公布了路测机制。其法规授予部长极大的权力,可以为了进行获批路测而豁免他人遵守任何法律。法规还要求部长在进行路测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在线公布获批路测的详情,并向南澳大利亚州议会提交路测报告。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则没有相关要求。

这三个州均规定路测许可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但维多利亚州还规定许可的法定最长时限为三年(到期后可以续期)。

南澳大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规定妨碍路测可构成犯罪,而维多利亚州并无相关规定。维多利亚州也是唯一并未在其法规中对路测保险范围作具体规定的司法管辖区,且目前尚无相关规定。新南威尔士州和南澳大利亚州均要求购买公众责任险(新南威尔士州还要求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新南威尔士州采取更为严格的路测车内监督规定,即车辆在使用时,车辆监督人须始终位于车辆内,且须始终处于可以控制车辆的状态(除非路测批准另行规定)。南澳大利亚州和维多利亚州则无此规定,由各项路测批准自行决定。

维多利亚州是唯一明确规定自动驾驶系统操作人有责任取得相关许可的司法管辖区,而其他两州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尽管其暗示在无许可豁免车辆所有人遵守法律的情况下,无人控制车辆驾驶属于违反道路规定及其他法律。

从上文可以明确看出,澳大利亚对无人驾驶汽车路测并无统一的法律规定。事实上,西澳大利亚州进行一系列无人驾驶汽车路测之时并无相关明确立法,这表明统一的法律规定并非必要。[5]

但是,《指南》和三个州(其他州可能也会)通过的路测法规表明,无人驾驶汽车路测在澳大利亚可能会越来越普遍,因为未来十年无人驾驶技术会日渐成熟且更多地应用于商业领域。

对照《指南》规定,下表列出新南威尔士州、南澳大利亚州和维多利亚州路测法律的详细规定。

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无人驾驶汽车路测法规比较


[1] 《2016年机动车(自动驾驶技术路测)修正法案》(南澳大利亚州)

[2] 澳大利亚国家交通委员会《澳大利亚自动驾驶汽车路测指南》(2017年5月)

[3] 《2017年交通法规(自动驾驶汽车路测与技术创新)修正法案》(新南威尔士州)

[4] 《2017年道路安全(自动驾驶汽车)修正案》(维多利亚州)

[5] https://thewest.com.au/news/transport/driverless-cars-on-perth-streets-revolutionary-navya-trial-announced-by-rac-and-state-government-ng-b88674787z; https://www.computerworld.com.au/article/626782/australia-first-driverless-bus-trial-turns-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