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时间2月1日,缅甸军方“妙瓦底”电视台发布公告,宣布由于2020年全国大选选民名单涉嫌舞弊以及缅甸联邦政府决定缅甸议会如期开幕,将根据缅甸2008年宪法(“宪法”)第417、418条[1]实施为期一年的紧急状态。紧急状态在全国范围生效,缅甸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将根据宪法第418条第一款移交缅甸国防军总司令敏昂莱,紧急状态期间将由副总统吴敏瑞任代总统。

截止北京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10时,根据央视报道,缅甸国内发生了一系列状况,包括:缅甸总统温敏、国务资政昂山素季等被军方扣押,缅甸军方接管政权,缅甸副总统吴敏瑞就任代总统并宣布军方接管权力符合宪法,缅甸通信大范围中断后逐渐恢复,缅甸仰光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缅甸国内国际航班全部暂停,缅甸银行业协会宣布国内银行暂停营业,军方声明将重新大选,宣布对政府进行大规模改组等。

虽然在军方的声明中表示,其将在重新大选后将国家权力移交新当选的政党,紧急状态有提前结束的可能性,但缅甸整体局势目前尚不明朗。未来一段时间内,缅甸国内外局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中国的实业资产投资人和金融资产投资人而言,均可能具有负面影响。具体而言:

1. 有关政策的直接变化

就缅甸目前时局而言,未来情势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虽然缅甸军方声明会继续采取措施推动经济复苏,但军方或未来的新政府是否会对外商投资出台限制性政策目前尚不能确定。虽然中缅关系近年来持续稳定,但中国投融资主体仍需密切关注缅甸近期的政策措施,并评估其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的相关影响。

同时据现有消息,国际投资者同样对继续投资缅甸心怀忧虑,尤其是在疫情影响尚未平复的情况下,缅甸的经济恢复可能面临更多障碍,市场环境或将进一步恶化。

2. 公共债务

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以及政府不稳定等因素可能导致缅甸主权债务评级下降,公共债务发行能力下降,缅甸外汇储备或存在压力。这一可能发生的情况不仅可能导致相关债务投资人的损失,对于交易对手方为缅甸主权实体或交易依赖缅甸主权信用、获得缅甸主权担保或收益以缅甸元为结算货币的有关投融资主体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3. 汇率波动

缅甸时局的进一步发展可能造成缅甸元的汇率波动。对于以缅甸元为收益结算货币投融资主体而言,需密切关注缅甸元汇率波动情况,尽可能争取获得汇率损失补偿。有关债权人应考虑补充担保安排,降低汇率风险。

4. 通讯中断

虽然缅甸大部分地区目前已经恢复通讯,但之前的通讯中断已导致缅甸银行业暂停营业和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相关主体仍应予以密切关注。同时,通讯中断也有可能影响法律文书的送达,影响司法程序的效力和进程。我们建议相关主体在发送相关文件或指令后,尽可能以其他方式与接收方确认接收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成本。

5. 银行业务中断

根据缅甸银行业协会的声明,缅甸银行将在通讯恢复后重新开业,但目前我们未获悉缅甸银行重新开业的有关消息。银行暂停营业可能导致在缅甸的投融资项目无法进行正常的资金支付、兑汇或结算业务,致使企业无法正常运营。在银行恢复营业后,建议有关主体合理安排资金及基金划付路径,为资金操作保留一定空间。有关主体后续仍应与当地银行保持沟通,随时了解银行业务持续情况。

这一事件中,中资金融机构的缅甸分支机构也会受到这一影响而暂停营业,需持续关注当地银行停业情况以及缅甸当地市场情况,防范安全风险。正在筹划在缅甸当地设立实体的金融机构也需特别考虑这一事件的影响。

6. 项目中断

如以上分析,以上各种情况单一或共同均可能导致项目中断。有关主体应主动考虑采取合理的避险和减损措施,并在项目中断后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有关问题,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避免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

7. 债务违约

如以上分析,以上各种情况单一或共同均可能导致债务违约,其中银行业务中断更是将直接导致金钱负债债务人无法通过缅甸当地银行履行支付义务。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对相关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尤其是在缅甸银行暂停营业期间发生的技术性违约。

另外,良好制备的融资文件中一般应具有支付系统中断条款。支付系统中断一般是指,与履行授信相关的付款义务所需的支付系统、通讯系统出现严重中断,并且该等中断不是由任何一方所导致的,且不受任何一方所的控制。在此情况下,债务人一般享有几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未还款不被视为违约。借贷双方应审查有关合同条款,积极应对有关问题,并在必要时协商确定变通的处理方式。

8. 不可抗力与违约

就管辖法为缅甸法的协议而言,缅甸法律目前没有对“不可抗力”的明确界定,相应的也没有对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因此,此次政治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需依据当事方签署的协议约定进行判断,在确认构成“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仍然需要结合具体条款分析一方是否具有解除合同、延迟履行或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另外,投融资主体可以考虑根据缅甸《合同法》第56项规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主张不履行合同。

就管辖法为其他法律(比如中国法、英国法等)的协议而言,在惯常的跨境投资协议中,一般应具有政治不可抗力的有关约定,以使投资人在相关情况下可以获得宽限和补救。政治不可抗力一般包括:发生在东道国境内的任何战争行为(无论是否宣战)、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禁运、革命、骚乱、暴动、内乱、政治行为或恐怖事件等。相关投资主体应审查有关条款的具体表述,以及对政治不可抗力后果的有关约定,并及时采取协议约定的措施(比如及时发送不可抗力通知),避免发生违约。

就融资文件而言,债务人一般无权因不可抗力事件主张延付债务,换言之,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仍会处于违约状态。但对于债权人而言,仍存在债务人实质无能力履行债务的风险。建议债权人关注有关债务人的经营状态,区分情况的与债务人达成有关缓债和增信安排,或尽早止损。

9. 政治险

就投保了政治险的中国投资人和债权人而言,应审查政治险的有关条款,包括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等,并及时采取有关措施,避免因违反被保险人义务导致保险赔付额降低或保险责任的免除。另需注意的是,政治险保单一般均存在权利用尽原则(Exhaustion Doctrine),即保险人赔偿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先用尽当地救济,包括向东道国政府索赔。

10. 国际制裁问题

缅甸历史上曾长期受到西方国家制裁,目前美国等主体仍保留了对缅甸军方及有关人士和企业的制裁。此次对昂山素季等人士的扣押引起了美国的强烈反对,并立即威胁将对缅甸实施更为严厉的制裁。就此次事件而言,欧盟、英国、澳大利亚等均对缅甸军方进行了谴责,不能排除西方国家以此次事件为导火索,对缅甸进行新一轮制裁的可能性。此外,联合国秘书长也对缅甸军方发出了强烈谴责,联合国安理会将在英国时间2月2日就缅甸时局召开了闭门视频磋商。

如果有关主体对缅甸发起制裁,中国投资人需关注有关被制裁人清单和制裁措施,以及交易对手方与被制裁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以免因与被制裁主体进行交易被同时制裁,或因交易对手方海外资产被冻结而受到实质损失。

中国投融资主体应密切关注以上有关情况,尽早采取合理措施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并在必要时尽早咨询有关律师意见。

刘志刚 苏萌 Michael Lawson 杜睿 赵晨希 金融证券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1] 第四百一十七条 出现以叛乱、恐怖、暴力手段夺取国家政权的情况,导致联邦分裂、民族团结遭到破坏、国家主权丧失的紧急事件,或者发现有出现上述情况的足够征兆,总统在与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协商后可以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该命令必须明确规定实施紧急状态的范围为全国,期限为从命令发布之日起的一年。

第四百一十八条

(一)在根据四百一十七条宣布实施紧急状态的情况下,为保证国家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和采取必要的措施,总统必须宣布将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移交给国防军总司令行使。从宣布之日起,中止所有议会及政府机构的立法工作,上述议会在任期届满时自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