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楼仙英 孙浩洸 蔡崇山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国务院于3月18日发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实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同日生效。从《办法》的内容来看,其核心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该《办法》的出台恰逢中美贸易争端纷扰之际,美国对中国的主要指责之一就是技术转让。另一方面,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企业对外收购中因为美国国家安全审查而最终失败的案例也早已不是新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该《办法》自一发布即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在第一时间对《办法》的内容和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解读。
Continue Reading 你不可不知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新规

作者:孙明飞 郑泓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金杜游戏月,玩出我“金”彩,三月金杜游戏法律主题月,金杜将推出网络游戏系列文章和活动,从不同角度剖析网络游戏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也越发显得重要。近年来,网络游戏侵权案件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热点,主要是著作权案件、商标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三种类型,几乎没有出现网络游戏专利侵权纠纷。事实上,各大游戏公司近几年已经布局了许多网络游戏相关的专利,后续的专利大战也可以预期。相比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更多地与技术底层相关,对游戏行业竞争和影响更加深远。
Continue Reading 金杜游戏月丨略论网络游戏的专利保护

作者:党喆 贺诗佳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金杜游戏月,玩出我“金”彩,三月金杜游戏法律主题月,金杜将推出网络游戏系列文章和活动,从不同角度剖析网络游戏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

“泛娱乐”已成为文化创意领域备受关注的新兴业态。对于这一热门概念,可以从几个维度来解读:

  1. 就其核心特征而言,“泛娱乐”是通过对核心IP在文化创意领域不同行业间跨界开发利用而形成的共荣、共生的业态。
  2. “泛娱乐”营利的原因机制是“粉丝经济”,即,IP输出对粉丝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使得粉丝在IP跨界过程中忠实地追随,实现IP跨界经营和增值。
  3. “泛娱乐”业态里IP跨界开发的主要手段是改编/许可他人改编。
  4. “泛娱乐”能够实现所依靠的技术物质基础是数字技术、互联网、移动通讯等科技的普及应用,科技进步提升了内容获取的便捷程度和用户互动体验,使得建立和维系庞大粉丝群体成为可能。

Continue Reading 游戏改编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作者:楼仙英 张逸瑞 龚文怡 杨恺盛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编者按:

霞飞路的小酒馆里,IP交易专家英律师一樽煮酒,拆解各类IP交易。连载系列,带你一同诗酒趁年华,仗剑IP天涯。 
Continue Reading 英律师煮酒论IP——在这里看懂IP交易之第一章:技术出资那些事儿 第四回

作者:徐静 刘新宇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金杜游戏月,玩出我“金”彩,三月金杜游戏法律主题月,金杜将推出网络游戏系列文章和活动,从不同角度剖析网络游戏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

一直以来,“地图”似乎不是游戏侵权案件的主角。但是随着游戏争议的形式更新——由游戏画面的“形似”变为游戏设计的“神似”,体现游戏设计理念的游戏地图,逐渐成为游戏侵权案件争议的焦点,涉及游戏地图的案件数量也逐渐增多。
Continue Reading 金杜游戏月丨游戏地图的著作权保护路径初探

作者:楼仙英 孙浩洸 张逸瑞 李琳虹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免费视频+广告”的商业模式对于中国在线视频行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包括腾讯、爱奇艺、优酷这样的中国视频直播行业的在线广告行业总规模达数百亿,从爱奇艺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来看,2017年爱奇艺的总营收达到了173.78亿元,其中在线广告收入达到81.6亿元,占总营收比重47%。 
Continue Reading 浏览器广告屏蔽:何去何从(二)——从爱奇艺赴美上市说起

作者:瞿淼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2017年注定是属于数据的一年,更有人称之为“数据元年”。无论接受还是拒绝,数据已经渗入到了人们生活以及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我们正经历着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网络安全”等词汇从陌生到熟悉乃至狂热的过程,而这些新兴产业的背后,数据作为基础资源更起到了能源和原材料的作用。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就一起盘点2017年的那些经典的数据之争。 
Continue Reading 数据之争——盘点2017年与数据有关的争议

作者:刘迎 谷雨禾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金杜游戏月

玩出我“金”彩,三月金杜游戏法律主题月,金杜将推出网络游戏系列文章和活动,从不同角度剖析网络游戏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

在已经过去的2017年,游戏“类电”的问题引发了广大游戏法律人的热烈讨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奇迹MU案”(即: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硕星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维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哈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尘埃落定,创新地肯定了网络游戏可以按照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进行保护。至此,游戏法律人的意见基本达成共识,肯定该种保护路径。本文主要讨论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哪些游戏适宜通过“类电”途径保护,哪些则较为困难?第二,网络游戏如何被认定“类电”?第三,被认定为“类电” 的利与弊呢?
Continue Reading 金杜游戏月丨网络游戏“类电”的边界、途径和利弊探讨

作者:楼仙英(木兰) 张逸瑞(九月) 蔡崇山(山歌)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前情提要丨霞飞路的小酒馆里,著名高校龙门大学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办公室的负责人易教授偶遇IP交易专家英律师,三言两语点破以境外专利权向境内公司出资的玄机。
Continue Reading 连载丨英律师煮酒论IP——在这里看懂IP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