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新华 郭欢 陈起超 王哲峰 刘学朋 单文钰 刘姝倩

近年来,美欧等国家日益加强对人权、“强迫劳动”等问题的关注,面对如棉纺织行业、光伏产业等特定劳动密集型行业领域,在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出口时,如今愈发受到外国监管市场特殊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等设置新的监管要求的挑战,例如美国发布了所谓《维吾尔族强迫劳动预防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以下简称“UFLPA”或“《涉疆法案》”)、欧盟《禁止销售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草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等(相关法案介绍和企业应对建议可参考我们之前的文章《涉疆法案下产业链溯源应对与突围》、《山雨欲来风满楼——欧美绿色供应链法案对比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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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峰 周杰 王宁 柯乐 陈洁 于幸 和 Timmy Lam

本系列的上一篇文章谈及,在公海航行的船舶须要通过注册来获得国籍,并于航行时悬挂代表其所属船旗国的国旗。注册后的船舶接受船舶注册地的专属管辖,必须遵守该地的法律规定。常见的船舶注册地包括利比里亚、巴拿马、马绍尔群岛、马耳他等,这些国家和地区均对申请船籍登记的船东没有国籍限制或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实体作为船东申请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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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欢 陈起超 董梦 刘学朋 王丹

2022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了《欧盟禁止销售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草案(下称“欧盟条例草案”),该草案被评论为“欧盟版UFLPA”,旨在禁止所谓的“强迫劳动产品”进口至欧盟或者在欧盟成员国境内销售或流转以及出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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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宣凤 柴志峰 张若寒 阮思莹 马骁

设立合营企业,有时就像企业“联姻”,双方开始友好往来,同时还要一起关照共同的“子女”。对于上市公司,如果“父母”与“子女”争利,还有同业竞争的问题。但在《反垄断法》下,这传统的“亲情关系”就不再简单。2022年9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附条件批准某机场公司与某航空物流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的公告,认为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于某机场货站服务市场、以该机场为出发地或目的地的国际/国内航空货运服务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而附加限制性条件,具体包括:合营方之间及其与合营企业之间保持业务独立、不得交换竞争性敏感信息;合营方继续履行已签署的该机场货站服务合同、不得拒绝客户的续签要求;合营方及合营企业按照FRAND原则提供在该机场的货站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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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新月 高莉

License-in模式(授权许可引进)可谓是创新药赛道上的初始加速器。创新药开发周期长风险高,License-in模式可以帮助国内创新药公司快速扩增研发管线,缩小与国际First-in-class研发速度上的差距,通过加快进入市场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内创新药公司授权许可引进的项目数量、金额持续攀升,首批以License-in模式为主打的创新药公司的成功上市,也刺激了更多的药企对此模式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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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继平 李晓燕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新《虚假陈述解释》”,修订前解释称“03年解释”),对重大性要件的判断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重大性要件的功能是筛选出具有可赔偿性的虚假陈述行为,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是否成立具有基础性、前提性的作用。本文将对重大性要件作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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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静 高晗 李程锦

近年来,宠物行业逐渐受到资本的青睐,由野蛮生长时期过渡为理性发展时期。《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数据显示,我国2021年宠物数量已达2亿只,城镇犬猫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2,024亿元猛增到了2021年的2,490亿元。随着养宠人群数量的增加,宠物医疗行业的需求日渐增长。作为宠物医疗产业链枢纽环节的宠物诊疗机构,上承兽药、诊疗设备及耗材生产行业、下承宠物主及宠物保险,已然成为多家资深投资机构争相投资的赛道。近年来,多家大型连锁宠物诊疗机构在资本的助力下呈现出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态势,连锁宠物诊疗机构(下称“连锁机构”)的规模化发展已成为宠物医疗产业链的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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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峰 王子璇 许亦靖

2015年12月全国法院第八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由于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往往处于不对等地位,因此,应当依法确定卖方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在此次会议之前,多数法院坚持合同自由、买者风险自担的裁判思路;此次会议之后,司法实践的思路发生了悄然转变,对投资者、金融机构的责任划分,有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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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宣凤 张若寒 张天杰 张英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正文中共有十七处提到“排除、限制竞争”,但没有一处对“如何认定、评估排除、限制竞争”做出说明。在一些判决中,当事方曾实施商业贿赂的事实,也被用于佐证其所在的市场“竞争充分”——潜台词是,竞争太激烈,已经无所不用其极——进而证明其垄断行为没有“排除、限制竞争”。除了令人莞尔,这一现象也让人发问,作为《反垄断法》核心的“排除、限制竞争”,到底在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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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晓红 刘新宇 张贇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深合区”)执行委员会于2022年9月7日正式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已于9月19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了深合区商事服务局是合作区的商事登记机关,负责深合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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