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兴 张文怡 职源
2025年,受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贸易环境呈现出更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的经济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据海关统计,2025年我国外贸进出口45.47万亿元,增长3.8%。其中,出口26.99万亿元,增长6.1%;进口18.48万亿元,增长0.5%。
作者:孙兴 张文怡 职源
2025年,受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贸易环境呈现出更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的经济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据海关统计,2025年我国外贸进出口45.47万亿元,增长3.8%。其中,出口26.99万亿元,增长6.1%;进口18.48万亿元,增长0.5%。
作者:杨海燕 于幸 席索迪 张芳源
近年来,中国期货与衍生品市场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成交规模持续攀升,新品种、新工具不断推出,国际化进程加速,场外衍生品市场快速扩容。与此同时,在“零容忍”监管基调下,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日益顺畅,以往可能止步于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的行为,如今正更多地被纳入刑事追诉的视野。刑事风险一旦触发,其后果远非罚款、暂停业务可比,它意味着从业人员个人自由的剥夺、机构声誉的毁灭性打击,乃至对金融稳定的冲击。
作者:李时凯 闫安然 胡荣杰 田蓉 徐贝妮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原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剧变,股东会职权搁置,管理人全面接管。此时,股东如想要查阅公司账簿、了解债权审核情况,该找谁?还能不能查?这一问题在实务中争议频发,直接关系到股东权益保护与破产程序效率的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侧重保护债权人利益,对股东权利的规定几乎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明确了股东知情权,却未规定破产这一特殊状态下的行使规则。结合我们经办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及全国范围内的司法裁判实践,本文将从权利基础、清算与重整的分别应用、管理人实操等维度,系统解析破产程序中股东知情权的认定规则与要点。
作者:景云峰 赵新华 李政浩 侯鹏 孙兴 戴梦皓
面对复杂的地缘政治局势,我国近年来持续加大涉外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强化了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屏障。本次新规《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旨在保护我国供应链安全,丰富和完善了国家安全法律体系。
作者:李晓琤 刘艺涵
202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研究无人驾驶、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虚拟货币、数据权属等新问题。坚持先立后破,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打击虚拟货币犯罪、实现涉案虚拟货币财产有效处置,正是近年来刑事司法领域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同时废止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42号文有哪些立法亮点值得关注?新规发布会对刑事司法产生怎样的影响?境内境外严监严管的立法主旨又该如何与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实践需求相衔接?
作者:武鹏 陈永昌 杨忠勤
“背靠背”条款,是指总承包人以收到发包人工程款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提的约定,属于履行附条件条款。在EPC合同中,总承包人能否以合同中约定的“背靠背”条款为由拒绝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本文将对该问题具体分析和讨论。
作者:田文静 曹超
2025年下半年,一场围绕中国半导体资产的跨境监管博弈,将一份沉睡多年的双边投资协定推至实务与舆论焦点。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依据《商品可获得性法》(Goods Availability Act),对一家总部位于荷兰、由国内某上市公司控股的半导体企业下达部长令,要求该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全球数十个关联实体不得开展任何资产、知识产权、业务及人员调整,有效期为一年。对此,据公开信息,投资者已于2025年10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China–Netherlands BIT)向荷兰提交争议通知,正式启动投资仲裁前置程序;如双方未能在磋商期内解决争议,投资者或将进一步提起国际投资仲裁。
作者:黄玲 徐家兴 傅广锐 吴伟
在跨境交易实践中,监管风险的分配是交易文件谈判中最具动态性的议题之一。从早期的反垄断审查,到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美国CFIUS(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欧盟成员国的外资审查机制,再到近年快速演进的数据出境与技术出口管制制度,每一类监管工具的成熟,都会推动并购交易文件中相关条款的迭代调整。
作者:闫安然 李时凯 胡荣杰 田蓉 徐贝妮
在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分配的“分蛋糕”环节,当股东以债权人身份与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坐在同一张桌前时,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随之浮现:股东对公司的债权,究竟应当与其他普通债权人“平起平坐”,还是应当“靠边站”?这一问题考验着破产法“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的立法宗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沙港案”典型案例,首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引入了美国“深石原则”所确立的衡平居次理念。结合我们经办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及全国范围内的司法裁判实践,本文将从法理基础、规范梳理、实务场景及程序攻略四个维度,系统解析破产程序中股东债权劣后受偿的认定规则与实操要点。
作者:武鹏 陈永昌 杨忠勤
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人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或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直至交付可直接使用。发包人通常只需提出功能需求和目标,总承包人需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及造价全面负责。
由此,实践中有EPC合同约定总承包人的合同义务包括协助办理房产证,在此情况下发包人能否以总承包人未办理房产证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对于这一问题实务案例较少,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及法理做以下具体分析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