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正式诞生。债券通上线的初期,仅支持资金的北向流通,即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债券通“北向通”投资内地债券市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答记者问中提供的信息 ,“北向通”开通以来,持续受到境外投资者的追捧: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债券金额从人民币8,500亿元迅猛增长至人民币38,000亿元,其中“北向通”持有量为人民币11,000亿元。全球前100大资产管理机构中,有78家参与“北向通”。根据彭博 ,海外投资者在中国内地债券市场的持有比例从“北向通”推出前的4%升至创纪录的11%。我们作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CFETS”)的法律顾问,在2017年有幸参与了“北向通”从筹备到上线的全过程,并持续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北向通”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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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础资产中抽离“收益权”概念,并围绕该资产收益权搭建交易结构,已经成为资管业务中的常见模式(以下统称“收益权资管”)之一。资产收益权性质和外延的不确定性,使得其在很多交易中具有“债务放大器”特质,在新的金融监管尺度下,诸多原来未经深入、审慎审视的法律问题,都有可能成为潜在争议纠纷中的“胜负手”。本文共两大部分,分两次推送,本次推送为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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