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探讨了偷税认定中的主观故意和具体行为方式,这两方面如果同时具备,再叠加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结果,就会被认定为偷税,无此“结果”则不认定。
Continue Reading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 | 透析偷税行为(三)偷税,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结果如何认定?

作者:段桃 刘响 合规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可能被认定为偷税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与偷税认定是否应考虑主观故意相比,实践中关于偷税具体行为方式的争议要少很多,主要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对于偷税具体行为方式做了较为明确的列举,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只以纳税人为例,扣缴义务人与其类似):Continue Reading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 | 透析偷税行为(二)可能被认定为偷税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如果对经税务稽查程序做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别进行统计,偷税行为应是其中占比最高的一类。一旦被认定为偷税,除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外,纳税人还需承担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涉及刑事责任;而另一方面,偷税行为及其对应的逃税罪,认定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征纳双方一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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