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傍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平台指南》”)正式颁布,并于同日实施[1]。这距离该指南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仅不到3个月的时间[2]。指南以如此迅速的时间最终颁布并生效,表明了政府对平台经济领域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决心;与此同时,指南的正式颁布对稳定市场预期、引导企业相关行为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平台指南》不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但其较为全面地梳理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分析思路与特殊考量因素,体现了执法部门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与理解。相比《征求意见稿》,我们注意到,《平台指南》对一些引起较大争论的问题进行了明晰或调整,体现了基于《反垄断法》立法框架下对平台经济领域问题进行规制的原则。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平台指南》进行评述,分析重点行为,并解读相较《征求意见稿》一些重要修改所体现出的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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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反垄断局”)以著书形式发布了《2019年反垄断规制和指南汇编》,其中包含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于2019年1月4日颁布的四部反垄断指南。本文将梳理《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承诺指南》”)中有关承诺制度适用的相关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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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宣凤 彭荷月 朱莹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untitled20peng_kate15年12月8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广州番禺动漫游艺行业协会(GAGA)联合抵制行为的调查决定书。该案是第一起关注联合抵制的案件。之前有关联合抵制的调查都还涉及其他垄断协议,而且联合抵制未被认定为需要予以处罚的目标违法行为。

我们在此介绍GAGA调查案件和之前的一些有关联合抵制的案件。之后我们针对可能被执法机关认定为联合抵制的行为提供简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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