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傍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平台指南》”)正式颁布,并于同日实施[1]。这距离该指南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仅不到3个月的时间[2]。指南以如此迅速的时间最终颁布并生效,表明了政府对平台经济领域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决心;与此同时,指南的正式颁布对稳定市场预期、引导企业相关行为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平台指南》不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但其较为全面地梳理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分析思路与特殊考量因素,体现了执法部门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与理解。相比《征求意见稿》,我们注意到,《平台指南》对一些引起较大争论的问题进行了明晰或调整,体现了基于《反垄断法》立法框架下对平台经济领域问题进行规制的原则。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平台指南》进行评述,分析重点行为,并解读相较《征求意见稿》一些重要修改所体现出的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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