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 Bonnell、Ruimin Gao和Erin Eckhoff 金杜律师事务所悉尼办公室

bonnell_m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高瞻远瞩的政策计划,旨在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五大线路,连接亚洲、欧洲和非洲的60多个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覆盖近44亿人口,约占全球总人口的63%,经济总量逾20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30%。这一宏大的倡议预计将带动大量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但是与之相伴的是无法预知的风险。

自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3年年底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签署超过600份工程项目合同。[1] 未来将会签署更多跨境合同,特别是在2010 – 2020 期间,预计仅在亚洲就需要约8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 除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外,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物流和海事领域也可能迎来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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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il Carabine 金杜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分所

捕获1 引言

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在过去的十年有快速的增长。在2015年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1115亿美元,连续第二年超越对内直接投资。随着新/简化监管渠道的设立,预计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在将来五年的每年增长率将超过10% 。中国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亦鼓励中国投资者在更广泛的行业范围(例如金融科技、高端制造及房地产)并购及投资活动。

随着中国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称为一带一路)政策,预期基建设施的投资将会显著增加。仅在2016年首季,中国投资者已经在“一带一路”国家(主要是新加坡、印度及印度尼西亚)作出了35.9亿美元的直接投资,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40.2%(根据中国商务部资料)。随着中国投资者期望在全球市场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本文将着眼于投资者可以采取的主要步骤,以便减低其风险以及取得其投资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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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榕 刘思彤 金杜律师事务所并购

缅甸水利资源丰富,伊洛瓦底江、钦敦江及萨尔温江三大水系贯穿南北,投资缅甸水电项目是中国企业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据统计,截至2012年,缅甸在建水电项目共有62个,其中缅甸电力行业监管部门电力一部在建12个,与缅甸企业合作建设6个,与外国企业合作建设44个,外国企业成为缅甸水电项目的主要参与者。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亦积极参与缅甸水电项目投资,除此前的中电投集团投资缅甸伊洛瓦底江流域水电开发项目[1]、中国华能集团投资的瑞丽江水电站BOT项目[2]外,近期,中国三峡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组成的中方联合体正与缅甸及泰国共同开发缅甸孟东水电站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美元,规划装机约700万千瓦,是东南亚已有、在建和规划水电站中装机规模最大的水电站,库容约与三峡电站相当,并已于2013年下半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可见,中国企业对缅甸水利资源的利用仍方兴未艾。

本文将对外国投资者投资缅甸水电项目法律环境进行简要介绍,以供读者对缅甸水电投资的法律环境有概况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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