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社会组成的单元,每一个小家的和谐幸福无论是对于成员个体的发展,还是社会整体的稳定都至关重要。随着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正式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将此前与婚姻家庭相关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也进行了体系化的修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我们结合此前的办案经验,通过《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与原相关司法解释的对比,总结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亮点,并简析其对未来司法实践的影响。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解释:婚姻家庭编的变与不变

 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该解释是最高院在清理以往与担保有关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重新制定的司法解释。本文拟从实务角度对《担保制度解释》中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关的新增规定简要评述,以期交流观点、有益讨论。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担保解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之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民法典》,最高法院对建国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与建设工程纠纷相关的3件文件均被废止。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解释:最高法院对建工合同司法解释做了哪些重大修改?

在金融资管业务领域,增信措施是投资人权利维护的重要保障。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下称“《民法典担保解释》”或“新规”)进一步完善了担保制度,以回应担保实践的争议和需求。本文将从金融资管业务视域,探讨《民法典担保解释》中担保物权受托持有、增信文件性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担保无须决议情形、担保物权登记制度、收益权质押等关键制度,以期对金融资管业务中的风险防范有所帮助。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担保解释》对金融资管业务的影响(上):担保物权受托持有、增信文件性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法的时间效力范围,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1]其中,法律自施行之日起生效,被废止时效力终止,这应当确定。实务中易产生困惑之处主要在溯及力。因此,新法施行之际,溯及力的理解与适用通常是重要且紧急的事宜。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解释:民法典到底有没有溯及力?—时间效力一般规定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下称“《新担保解释(稿)》”),体现了最高法院在担保领域拟确立的裁判规则。《新担保解释(稿)》分为“关于一般规定”“关于保证合同”“关于担保物权”“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附则”五部分。本文将对“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和“附则”部分的新规予以梳理。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要确立哪些重要新规?——非典型担保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下称“《新担保解释(稿)》”),体现了最高法院在担保领域拟确立的裁判规则。

《新担保解释(稿)》分为“关于一般规定”“关于保证合同”“关于担保物权”“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附则”五部分。本文将对“关于一般规定”部分的新规予以梳理。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要确立哪些重要新规?——总则部分

作者:李政浩、周小琪 争议解决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Retention of title is an important mechanism in China’s civil legal system and also a common business arrangement.  In a sales contract where goods are sold on installment payments or deferred payment, a retention-of-title clause will allow the seller to retain ownership over the goods until the buyer pays the full purchase price.  If the buyer fails to pay as agreed, the seller could recover and sell off the goods to realize the unpaid price.  This helps the seller to control the risk that payment still remains outstanding after delivery.
Continue Reading Developments to Retention of Title Rules under PRC Civil Code

所有权保留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商业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安排。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出卖人在价款付清之前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并在买受人未能按约付款的情况下取回标的物,通过变卖标的物清偿价款,控制交货后价款仍未付清的风险。《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此类合同安排的担保物权功能得到进一步明确,值得企业在经营中予以关注。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和讨论这一变化及其对实务的影响。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视角下的所有权保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