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有些内容与污水处理企业有关,需引起污水处理企业的高度关注。
Continue Reading 新水污染防治法给污水处理企业提出了哪些新挑战?

作者:吴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吴青本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是继1984年制定水污染防治法后,对水污染防治法的第三次修订。

本次修订,从修正案内容来看,非常突出的修改内容有两方面:

一是与环保法进行了有效的制度衔接。如,增加了未达到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根据达标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排放单位提出严于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要求的规定;增加了关于流域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以及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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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青 赖金明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wu_qing2016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新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旧司法解释”)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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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青 赖金明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wu_qing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其中许多新规定将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新规定及对企业的影响

1. 企业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1],下列企业应取得排污许可证:(1)排放工业废气的企业事业单位;(2)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3)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4)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将被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关闭[2]。另外,拒不改正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环保部门可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3]
Continue Reading 大气污染防治法下,企业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