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风潮引领的新一轮技术变革中,数据被冠以“新石油”的美誉,互联网企业更是将数据视为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商业价值的重要战略资产和企业创新源泉。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看,大数据已经对当前的转让定价规则带来严峻挑战:首先,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数据是否属于一种资产尚无定论。在法律和会计层面均未明确界定数据是否属于资产的情况下,转让定价领域能否作此认定将影响功能风险分析下各交易方的基本定位。其次,目前国内转让定价管理中最常采用的交易净利润法(Transactional Net Margin Method)在数据价值链分析中是否仍是最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有待商榷。为此,本文尝试从转让定价基础原理出发,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同一集团内多方参与数据链的价值创造对上述两个转让定价核心问题的挑战,并提出一些建议。
Continue Reading 大数据对转让定价规则的挑战——基于互联网公司关联交易的讨论

一、本案相关案情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代理出口协议”),同时,又以购销名义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约定该合同“仅供商检用”,且约定出口过程中有关涉及的货物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知识产权、出口货物及收汇过程中的各环节均由B公司负责,A公司仅办理出口手续,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货物物权及收汇风险。
Continue Reading “假自营、真代理”的适用边界 ——评A公司诉甲市稽查局案

临近年末,头部带货主播因偷逃税被追缴税款并被处罚一事,又将税务问题带上风口浪尖。每年年末我们都会回顾过去一年发生的税收热点问题,同时展望未来前进方向。今年除了回顾和展望,站在这个历史的关口,我们认为每个企业、每个人都需要开始思考自己在税收问题上的战略。希望能通过本文回顾与展望,分享一点税收战略思考,引发更多的讨论。
Continue Reading 2021年税收热点问题之回顾、展望与战略建议

今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一个月以来,“三次分配”成为舆论关注的新焦点。事实上,“三次分配”在近年来的顶层政策设计中已经被高度重视和多次强调:2019年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对这个重大命题作了阐述,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Continue Reading 大道之行也:从三次分配说起——共同富裕导向下的税制改革前瞻

作者: 叶永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部

          这会是一篇很短的文章,只是希望从所得角度在规则层面进行一个讨论。

       首先,所得是什么实际上是需要税法回答的一个问题。因为所得本身的定义和内涵实际上决定了税法如何看待民商事的交易,如何在复杂的交易中识别税收处理,如何在必要的时候拟制交易。说到所得,会有三个主要问题,什么是所得,什么时间应该确认所得,如何确认所得金额。本文主要考察的是什么是所得,即所得的法律形式问题。虽然可能每个人对所得形式的认知都不一样,在规则上,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对所得的认知也不同,但是从中国税法目前的规则来看,我们似乎可以看出以下的逻辑要点:
Continue Reading   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积为什么不征税——再谈所得的概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原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以下简称“原地税稽查一局”)于2013年11月根据税务举报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立案稽查。2014年11月17日,原地税稽查一局作出杭地税稽一处[2014]126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A公司存在下述违法事实:
Continue Reading 偷税是否必须具有主观故意? ——A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某市税务局案例评析

据报道,伦敦当地时间6月5日,七国集团(G7)在伦敦达成具有历史性影响的全球税收协议,就跨国巨头将同样需要在运营国支付公平份额的税收达成一致。作为该协议的一部分,G7的各国财务部长进一步同意通过全球最低税率确保跨国集团在每一个运营国按照至少15%的税率支付税款(“最低税规则”)。
Continue Reading G7达成15%的全球最低税率之五问五答

税法的解释是一个如此困难而有趣,在今天却又无比重要的问题,局限于各自不同的视角、立场和方法,许多简单的问题都可能争论出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答案。当纳税人、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在税收执法、税收司法过程中遇到此类争议时,税法解释的方法和规则就显得格外重要。结构性存款利息应否征收增值税,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1)本文探讨这一问题,重在探讨税法解释的方法,虽然立场偏向征税,我们不认为这是个必然答案,因为税法的解释原则之一有利于纳税人的解释原则;2)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我们认为是需要政策另行明确的,当然,政策明确的方向可以是征收,也可以是不征税;3)一切的讨论都是希望逻辑和税法更加清晰,文章本身可能没有清晰的答案,因为我们不认为简单的答案是对税制建构负责的回答,我们是相信税法背后的经济规律和政治规律的。一个合理的税法理论解释不是一方“理所当然”,一方“不置可否”,而是都站在中间立场的讨论,只是在今天的税法下,运用体系性的解释太难。
Continue Reading 结构性存款利息应否征收增值税?——实务争议的法学评析

在转让定价领域,境内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简称为“内关联交易”,实践中有些企业认为内关联交易不涉及利润的跨境流动,所以其转让定价问题不是税务机关关注的事项。同时,基于《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豁免原则的规定,企业通常认为内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被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的风险相对较小,相较于跨境关联交易而言,集团可以较为自如地在境内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
Continue Reading 内关联交易豁免原则的适用

实践中,如果对经税务稽查程序做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别进行统计,偷税行为应是其中占比最高的一类。一旦被认定为偷税,除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外,纳税人还需承担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涉及刑事责任;而另一方面,偷税行为及其对应的逃税罪,认定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征纳双方一定的争议。
Continue Reading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 | 透析偷税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