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吴涵 黎辉辉 金杜律师事物所商务合规部

untitled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在其官方网站上连续发布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网信办在《网络安全法》(“《网安法》”)正式生效前[1]连续发布三项重要规定/办法,体现了国家从战略层面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网络主权的决心和执行力。以上三项规定/办法从实体视角和程序视角分别针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审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以及互联网内容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出细致的规定。下文将对三项重要规定/办法做基本介绍,我们后续将提供更为详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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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楼仙英 傅广锐 龚雯怡 梁宜萱 陈运 金杜律师事务所

lou_cecilia2chen_yun016年11月7日,三易其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安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领域立法,《网安法》的出台影响之深远可能超出了我们很多人的预期,而对于《网安法》的理解也需要结合主管部门进一步的解释和实践操作进行深入而又持续的分析。

《网安法》广泛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等行为,该法对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内的网络运营者需要遵守的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网安法》特别引入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并明确对金融等重要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承担进一步的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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