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是指员工执行所在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所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以下简称“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完成后,将该职务发明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权利属于该发明人所在的单位,但同时单位应当按一定标准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下统称“发明人”)支付奖励和报酬。
Continue Reading 一篇文章教你看懂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常见争议点梳理(下)

2021年2月3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在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侦破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检四部委联合督办的“9.8”特大跨省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抓获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Continue Reading 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管辖变化——从权利人视角看著作权的刑事保护

近年来,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逐渐成为证监会上市审核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尤其对科技型企业和其他主营业务涉及大量知识产权客体的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往往成为证监会上市审核的重中之重,甚至最终直接决定企业能否如期上市。据统计,有71%的拟上市企业被证监会发现并询问与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有关的问题。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拟上市企业在公布上市信息后即被竞争对手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诉至法院,导致涉诉的拟上市企业的上市申请程序被迫推迟或中止,甚至最终不得不撤回上市申请,暂时终止上市进程。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周期较长、审理程序复杂等特点,其已逐渐成为同行业竞争者阻却企业上市的常用手段之一。这种手段往往会严重损害拟上市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不利于促进构建合法、良性的竞争关系,产生恶劣的社会效果。
Continue Reading 疏解知识产权纠纷,助力西安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

作者:何放 张斯玮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刚刚过去的2017年度对于将要IPO的企业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企业IPO进程受阻的案例不在少数:

  • “共享单车第一股”永安行公司曾在路演前夕,被“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的权利人顾某起诉专利侵权,因而决定暂缓后续IPO工作;
  • 柠檬微趣公司在冲刺IPO期间,被爆招股书中未能如实披露“宾果消消消”未能成功注册商标、未如实披露其因使用“宾果消消消”而被第三方公司起诉侵权,可能影响到其IPO进程;
  • 康智乐思公司所持有的“大姨妈”商标被裁定无效,导致其公司能否成功上市前途未卜;
  • 阅文集团被中国移动通旗下公司以著作权合同违约为由起诉,并需赔偿经济损失6.05亿元;而此时,恰值阅文集团IPO进程的节骨眼……

Continue Reading IPO怎能忽视IP: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预防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