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on Henrick 金杜律师事务所悉尼办公室

henrick_s目前,澳大利亚的竞争政策框架和法律正在接受广泛审查——这是自2003年以来首次对澳大利亚竞争框架进行的全面和独立的审查。我们将对截至目前为止的关键发展和建议进行解释。

背景

在2013年竞选中,澳大利亚自由党和国家党联盟提议在其执政的前百日内对澳大利亚竞争法进行“彻底性”审查。

2013年12月,在联盟获选成为执政党后,联盟发布了对澳大利亚竞争法进行广泛审查的参考条款草案。2014年3月,联盟发布了参考条款终稿并公布了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Continue Reading 改革澳大利亚竞争格局:“彻底性”审查开始取得成果

By Ramón García-Gallardo  Alex Mizzi, King & Wood Mallesons’ Brussels Office

gallardo_rKing & Wood Mallesons SJ Berwin has successfully brought a claim for damages on behalf of Panama1 before 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the Tribunal) in a dispute with Guinea-Bissau over the arrest and seizure of the Panamanian oil tanker, the Virginia G. The Virginia G was arrested in August 2009 by the coastal authorities of Guinea-Bissau for supplying foreign fishing vessels with fuel (“bunkering”) in Guinea-Bissau’s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without authorisation. The vessel was arrested and held for 14 months, and the valuable cargo of gas oil was confiscated.

The Tribunal found that Guinea-Bissau exceeded its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nforcement entitlements under the 1982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the Convention) by exceeding what was necessary and proportionate in the circumstances, and that Guinea-Bissau further violated the Convention by preventing Panama, as the flag state, from intervening at the outset.
Continue Reading An overview on seeking reparation before 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作者:Ramón García-Gallardo与Alex Mizzi  金杜律师事务所布鲁塞尔办公室

gallardo_r金杜律师事务所SJ Berwin代表巴拿马就与几内亚-比绍逮捕并扣押巴拿马油轮Virginia G所引起争议,在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庭)成功提出索赔要求。Virginia G因未经授权在几内亚-比绍专属经济区内向外国渔船供应燃油(“加燃料”),于2009年8月被几内亚-比绍沿海当局羁押。船只被羁押并被扣留14个月,贵重的柴油货物被没收。

法庭认定,几内亚-比绍在该情形中超出了必要与适当的范围,因而超越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项下其专属经济区执法权,而且几内亚-比绍从一开始便阻止船旗国巴拿马进行干预,进一步违背了公约。
Continue Reading 海洋法:在国际海洋法法庭索赔概览

作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由Law Business Research(英国)出版社出版的The Cartels and Leniency Review(《卡特尔与宽大处理条款评述》)第三版正式发行。该书为应对卡特尔调查与相关诉讼提供导引,内容主要包括各司法辖区对卡特尔行为的认定及处罚、证据搜集办法、国际间反垄断执法机关的合作、宽大处理的申请和适用、以及相关后续民事诉讼等问题。该书讲述的重点为卡特尔行政调查,同时考虑到不同司法辖区内的后续民事诉讼风险系数不同,书中对各司法辖区的民事诉讼情况也均有所涉及。
Continue Reading 国际卡特尔领域最新专著面世

作者:海关与贸易合规团队

典型案例

知名机械制造企业A公司拟进口一批用于研发的旧机器设备,但为了逃避此类旧机电产品相关的商品检验手续,决定将该批旧机器设备伪报成新机器设备,并以此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进口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该批设备实施到货抽检时,发现该批设备存在部分锈蚀、个别零件脱落、束扎导线外露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局初步认定该批设备实为旧设备,与申报情况不符,且未办理旧机电产品相关备案以及装运前预检验等必备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最终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对该批设备作退运处理,并对A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Continue Reading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最新立法与风险防范

作者:宁宣凤 刘成 毕芸 刘胜蓝 金杜律师事务所反垄断

untitleduntitled2015年5月7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意见》”)。《意见》全文共包括8个部分,提出了29项重点措施,特别强调了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包括重点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虽然本次《意见》仍仅属于政策指导性文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也没有详细说明电子商务领域反垄断规制的具体方案,但其明确指出了涉及反垄断的问题应由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负责,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该《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并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
Continue Reading 国务院发文关注电子商务领域竞争合规问题

作者:Justin McDonnellNatalie Caton 金杜律师事务所布里斯班办公室

mcdonnell_jcaton_n2015年1月5日,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正式成立,进一步巩固了业已成为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新加坡作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主要目的地的地位。新加坡是一个理想的营商之地,特别是对在亚太地区经营业务的企业而言。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指出,该法庭旨在“以新加坡生机勃勃的仲裁行业的成功为基础,并与其形成互补,开放新加坡的司法机构及法律行业,以服务于地区及全球社会。”

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意味着新加坡现在拥有三家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机构: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以及广受欢迎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SIMC与SIAC运用新的仲裁——调解——仲裁规程执行互补的解决程序,而新的规程允许在仲裁的框架内进行调解。不同于以上程序,SICC在本质上是与诉讼有关的,但也从最优秀的国际仲裁实践中汲取经验。
Continue Reading 新加坡“斯林酒”:新加坡纠纷解决程序的新“鸡尾酒”

作者:尤杨 蔺楷毅 张俊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untitled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是当前实现“刚性兑付”最为常见的方式之一。我们认为这一方式有助于维持信托交易架构的稳定,既能实现公众投资人尽早离场,也不会影响信托公司后期向融资方进行追索,属于一种相对比较理想的风险处置方式。但是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过程貌似简单,在实务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近期,一家信托公司客户向我们询问:该公司发行的某款信托计划到期未能正常兑付,信托公司随即安排第三方受让信托受益权,但是个别投资人不满足于第三方给出的转让价格,提出在出让信托受益权的同时,保留继续向信托公司索要赔偿的权利。信托公司希望我们就该投资人主张的效力发表意见。

我们认为,该投资人主张可归纳为:原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受益权已经转让后,能否继续享有赔偿请求权。我们的倾向性意见是:信托受益权的权益内容,特别是信托财产赔偿请求权不得分割转让。原信托受益人关于权利保留的主张无效。
Continue Reading 信托受益权的权益内容不可分割转让

作者:Stuart Bruce与Juliette Huard-Bourgois 金杜律师事务所伦敦办公室

在外国司法辖区进行的大规模投资面临众多风险,特别是当投资位于具有高度政治与监管风险或欠发达的司法制度的国家时,这通常是进入特定非洲国家的国际投资者的担忧。在该情形下,投资者特别关注他们在其投资年限内可获得的法律保护。双边及多边投资协定(“BITs”,“MITs”)已成为克服这些挑战并减轻政府干预风险的基本手段。

BITs是国际法工具——协定——由两个国家约定。MITs是由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达成的协定。BITs与MITs目的在于创造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稳定的法律环境。这通过“东道国”(即投资所在国)同意对外国私人投资者(即拥有“本国”国籍或在“本国”注册的投资者)的投资提供特定担保与保护标准得到实现。同时,通过独立的国际投资仲裁,向投资者提供执行其在投资协定项下针对东道国的权利的机会。这是投资协定的重大创新,而在传统上,仅国家有资格对另一个国家提起主张。
Continue Reading 将在非投资保护最大化:投资协定与投资仲裁的角色

作者:雷继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合同效力问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无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当前《合同法》的理论研究中,许多问题尚存争议。然而司法实践发展的需求不断推动理论发展。我的一些观点在司法实践当下可能并非共识,但我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共同研究交流的兴趣。
Continue Reading 深度剖析:司法实践中合同效力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