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in McDonnell和Natalie Caton 金杜律师事务所布里斯班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正式成立,进一步巩固了业已成为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新加坡作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主要目的地的地位。新加坡是一个理想的营商之地,特别是对在亚太地区经营业务的企业而言。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指出,该法庭旨在“以新加坡生机勃勃的仲裁行业的成功为基础,并与其形成互补,开放新加坡的司法机构及法律行业,以服务于地区及全球社会。”
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意味着新加坡现在拥有三家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机构: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以及广受欢迎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SIMC与SIAC运用新的仲裁——调解——仲裁规程执行互补的解决程序,而新的规程允许在仲裁的框架内进行调解。不同于以上程序,SICC在本质上是与诉讼有关的,但也从最优秀的国际仲裁实践中汲取经验。
Continue Reading 新加坡“斯林酒”:新加坡纠纷解决程序的新“鸡尾酒”


2015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四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本案中,法院借鉴了美国“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深石原则作为制度移植,有其适用条件,也有其合理限度,应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