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保生 周伟 刘思远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zhang_baosheng近年来,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呈多发态势,也成为中国证监会监管和打击的重点之一。近期,在股灾背景下,中国证监会连续公布多起对操纵证券市场案的处罚和预处罚,在有些案件中处罚金额甚至高达数亿元,成为证券界和法律界的热点话题。

什么是操纵证券市场?如何认定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当事人因操纵证券市场被调查和处罚,应当如何面对?本文结合我们处理操纵证券市场案的实践经验,分享实务中对操纵证券市场的认定标准,并对当事人在面对操纵证券市场调查和处罚时如何进行法律救济提出我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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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帼孙 范凯敦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lee_guosunflinn_h2015年7月10日,香港立法会同意把现时适用于离岸基金的利得税豁免延伸至私募基金。新豁免载于《2015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草案)中,将于草案刊登宪报后生效,并将适用于2015年4月1日后进行的交易。

为了打消离岸私募股权基金的顾虑,提升香港作为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上述修订草案扩大了现有利得税的豁免范围,将香港境外成立的某些私人公司的证券交易纳入其中,对“适格基金”取消了通过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持牌主体进行交易的要求,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特殊目的公司。

私募股权基金在现有豁免框架下面临的障碍

一般来说,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凡在香港境内开展证券处置业务的,如果该处置行为属于香港境内交易、业务或经营的一部分,一律对由此产生的利润予以征税。这可能导致在港经营的离岸基金须缴纳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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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保生 何春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zhang_baosheng继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后,近日,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3月29日施行。上述两个办法先后发布、共同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行政和解工作正式开启新纪元!

一、背景概念

(证券)行政和解,是指中国证监会在对行政相对人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调查执法过程中,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消除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不良后果,交纳一定资金补偿投资者损失等进行协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的行为。

(证券)行政和解金,是指在行政和解中,行政相对人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所交纳的用以补偿投资者损失的资金。行政和解金补偿与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程序相互独立,投资者既可以接受行政和解金的补偿,也可以就同一涉嫌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投资者已通过行政和解金获得补偿的,不应就已获得补偿部分再行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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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鑫 胡喆 陈府申 金杜律师事务所银行

2014年11月19日, 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2014]49号公告, 以下简称“49号文”)以及与之配套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尽职调查指引”)(前述各项合称“证券化新规”)。

 与证监会于2013年颁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6号, 以下简称“证券化旧规”)相比, 证券化新规在许多方面均有了较大的突破。由此, 我们对证券化新规的核心变化要点, 进行了如下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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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保生 刘思远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近年来,内幕交易行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呈多发态势,也成为证券市场监管和打击的重点。2008年至2012年,在中国证监会调查的证券违法案件中,内幕交易案件共计590件,占40%[1]。在2013年1月至10月中国证监会新增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58起,立案67起,占全部立案案件的42%[2]。近期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被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更是使“内幕交易”成为证券界和法律界的热点话题。如何认定内幕交易?当事人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应当如何抗辩?本文结合我们处理内幕交易案件的实践经验,分享实务中对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并对涉案当事人如何进行免责抗辩提出我们的观点。
Continue Reading 内幕交易系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