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囝囝、李盛 争议解决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金融资管业务领域,增信措施是投资人权利维护的重要保障。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下称“《民法典担保解释》”或“新规”)进一步完善了担保制度,以回应担保实践的争议和需求。本文将从金融资管业务视域,探讨《民法典担保解释》中担保物权受托持有、增信文件性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担保无须决议情形、担保物权登记制度、收益权质押等关键制度,以期对金融资管业务中的风险防范有所帮助。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担保解释》对金融资管业务的影响(上):担保物权受托持有、增信文件性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